山西开出政采资金使用“强效”药方

政府采购动态发布日期:2026-05-26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动态

近日,针对采购需求论证不充分、价格虚高等突出问题,山西省财政厅发布通知,明确要求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全面加强政府采购全流程管理,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节约、高效使用。

山西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出了六项加强采购预算源头管控的具体措施。第一,各级采购单位在编制采购预算前,需对现有资产配置状况、历年采购项目执行情况以及实际需求缺口等进行全面摸底。第二,采购需求必须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严格编制,并建立健全审查机制,形成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第三,项目预算的申报须严格依据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资产配置标准及各项支出标准。第四,要综合参考同类项目的历史成交数据、最新市场公允价格,通过线上平台询价与线下实地比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方位、多维度市场比价,并据此精确测算采购预算金额。第五,各级采购人应严格落实“谁申请、谁负责”原则,严格控制预采购指标的使用范围,严禁擅自扩大范围或变相违规操作。第六,各财政部门要秉持“大钱大方、小钱小气”的理念,集中财力保障重大战略、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等关键领域。

《通知》还明确了七项从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举措。其一,各级采购人需建立覆盖采购全流程的内控机制,配齐配强岗位人员,压实各级责任;严格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确保需求制定与审核、文件编制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审批与执行等关键环节相互制约。其二,采购人应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在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设定最低限价;对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应在法定范围内适当提高价格权重,防止报价虚高;对标准统一的货物或服务项目,应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其三,采购人应按规定在省政府采购数字化平台及时公开采购意向,提前确定需求、编制实施计划并实施风险控制管理,合理压缩文件编制、评审确认、合同签订等环节的流转时间;统筹全年采购计划与进度安排,建立限时办结机制,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其四,各级财政部门应鼓励采购人推行集中带量采购模式。其五,采购人应将远程异地评审及“三盲一随机”评审纳入采购内控管理的重要环节,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其六,采购人和供应商须严格按采购文件签订合同,不得随意变更实质性内容;采购人应逐项对照合同技术与商务标准组织验收。其七,规范资产管理,各级采购人要构建政府采购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压实履约验收、登记入账、使用跟踪、维修保养、资产处置等各环节责任。

《通知》强调,要强化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管理,设定评价指标、实施绩效评价、深化结果应用。各级采购人需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低效)必问责”的导向,围绕程序规范性、成本效益性、办理时效性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设定绩效评价指标;对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实行自评价,并对采购价格开展单独评价。各级主管预算部门应健全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针对评价中发现的薄弱环节,逐项落实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做到以评促改。

《通知》要求,各级采购人要全面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强化统筹协调与全程管控,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抓好各类问题的日常监管及整改,对异常采购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记者彭勇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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