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台食堂食材采购新规

政府采购动态发布日期:2026-05-29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动态

近日,由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制定的《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已正式落地实施。该文件聚焦于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在采购大宗食材时的关键环节,系统规定了食品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

《规范》明确,学校食堂的大宗食材采购应采用统一管理模式。各学校需遴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并建立供应商考核评价体系,从源头保障食材质量,确保师生饮食安全与身体健康。

在供应商管理方面,《规范》构建了覆盖“准入—考核—退出”全过程的监管框架。准入阶段,学校食堂的食材统一采购配送须严格审查供应商的资质、信用记录及供货能力,优先选择属地入库企业或具备较强数字化管理能力的供应商。日常监管采取分级考核方式,包括月度抽查、学期综合评价和年度食品安全专项评估。此外,划定了强制退出的三条红线:一是因供应商主体责任未落实,导致其供应的食材引发食品安全事件、重大事故或食源性疾病;二是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三是因食品安全或诚信经营等违法行为,给学校造成重大负面社会影响。

为加强过程监管,《规范》完善了供应商综合评价与社会监督机制。每学期,学校需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结果直接与退出机制挂钩。评价内容涵盖质量安全、供应服务、成本价格、经营合规等多个方面,使监督考核有据可查。同时,推行多元协同监督模式,主动公开食材来源、价格及检测结果等信息。

在采购流程与溯源管理上,《规范》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学校应科学制定采购计划,确保食材采购全程可追溯。对于易腐食材,推行“订单采购、快进快出、及时保鲜”的运营模式。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采购台账记录,并按法规要求保存相关资料。此外,鼓励运用信息化技术搭建数字化采购平台,推广电子票证和电子化溯源管理,以提升监管效率。

验收环节也执行严格标准,《规范》要求落实“双人以上”联检制度。由食品安全管理员、采购人员及食堂负责人组成验收小组,全程负责食材采购、配送及入库验收。工作人员通过感官检查、票证核对、标签及温度检测等流程,确认食材合格后方可入库。《规范》还根据食材品类细化查验标准,对果蔬、畜禽肉、水产、粮油等分类制定查验要求,并在附录中列出禁用、慎用食品清单及加工供应相关注意事项。(记者张明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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