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行评审专家联合惩戒机制

政府采购动态发布日期:2026-06-16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动态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多个部门,在全省范围内推行针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公共资源评标专家违法违纪行为的联合惩戒机制。该举措旨在打破部门间的信息隔阂,通过跨部门协作监管,规范专家的评审行为,并提升其职业道德水平。

《关于对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和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专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惩戒重点聚焦于四类危害较大的违规专家。第一类是行政处罚类,涉及被相关监督部门处以行政处罚的专家;第二类是司法纪检类,指被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处理的专家;第三类是资格清退类,涵盖被相关监督部门解聘并从专家库中除名的专家;第四类是其他类,包括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中其他处理处罚规定的专家。

为确保惩戒措施落地生效,《通知》制定了清晰高效的操作流程。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招标投标行政监管部门需将查处的专家违法违纪处理情况,及时录入各自的专家库系统,并通过系统对接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互传。评审专家库与评标专家库的建设管理部门在收到推送的违规处理信息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在各自系统中执行相应的联合惩戒措施,其范围、期限和内容原则上与推送方专家库的处理决定保持一致。

据悉,实施评审评标专家联合惩戒,是山东省打破监管壁垒、强化失信震慑效果、净化政府采购交易环境,并推动专家履职从“分段约束”向“全域终身追责”转变的创新举措。去年以来,山东省财政厅已围绕加强评审专家履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推出评审扫码签到、履职综合评价、梯次抽取等多项制度。近一年内,山东省财政厅已解聘或冻结抽取违规违纪评审专家超过300人,在严肃评审纪律、净化专家队伍及加强评审专家库管理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聂玉珩 王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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