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发布《上海市政府采购监管智能体应用管理办法(试行)》

政府采购动态发布日期:2026-06-26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动态

上海市财政局针对公众关注的政府采购领域“明招暗定”“围标串标”等现象,自2025年底启动政府采购监管智能体建设,以解决传统监管方式在隐蔽违法行为发现、取证及处置效率上的短板。该智能体于5月11日在徐汇、普陀和虹口三区率先试点,经过一个月的试运行,已在早期识别风险、提前排除隐患方面取得初步成效。为规范智能体的发展与应用,市财政局发布了《上海市政府采购监管智能体应用管理办法(试行)》(沪财采〔2026〕14号),明确智能体应用需遵循“依法合规,辅助决策”“安全可靠,算法透明”“权责清晰,全程留痕”三项基本准则,并划定了“采购文件编制发布”“项目评审”“投诉举报处理和监督检查”三大工作场景。该办法还详细规定了智能体应用的具体流程、操作规范及禁止行为,同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评审专家按规定积极运用智能体,以辅助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特别是在项目评审环节,对于智能体预警的涉嫌违法风险事项,评审委员会应及时核实,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提供澄清说明,并依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依法作出评审决定。该办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本市政府采购领域在智慧监管上迈出关键一步,为未来人工智能技术在该领域的拓展应用和持续赋能奠定了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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