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修法完善招标投标领域监管措施防治腐败

政府采购动态发布日期:2026-06-26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动态

新华社北京6月23日电(记者魏弘毅)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23日提交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首次审议。该草案共6章79条,旨在从制度层面完善招标投标管理长效机制,强化相关领域监管,并遏制腐败行为。

据记者了解,现行招标投标法自2000年实施以来,在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障项目质量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该领域出现了一系列突出问题。近年来,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并取得一定成效。为巩固这些有效经验,并从制度上健全长效机制,有必要对现行法律进行针对性修改。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修订草案遵循以下总体思路:第一,防治招标腐败。重点针对招标投标领域的腐败问题,完善相关制度,填补漏洞。第二,巩固改革成果。将近年来该领域改革创新的成熟做法和有效经验上升为法律,为统一市场基础制度规则、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制度保障。第三,兼顾公平与效率。科学设计制度机制,在保障招标投标活动符合公平竞争要求的同时,推动工作集约高效进行。

在防治腐败方面,草案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需实行回避制度,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且终身负责。此外,草案要求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按规定发布招标计划,并公开中标结果、定标方式及确定中标人的主要理由等信息。

草案还禁止所有制形式等歧视,在总则中明确不得违法限定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经营规模等。同时,为破除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隐性壁垒,草案规定出台招标投标政策措施需经过公平竞争审查。

此外,草案强调通过技术创新提升招标投标效率,改进评标标准和方法,避免简单以最低价中标。具体措施包括推广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并鼓励招标人在确定评标标准时考虑项目各环节的成本支出等。

查看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