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两部门发文剑指政采“虚假检测报告”

政府采购动态发布日期:2026-07-03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动态

近日,针对政府采购中出现的检验检测报告滥用和造假等违规现象,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广东省财政厅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使用CMA检验检测报告的通知》(简称《通知》),旨在严厉打击行业乱象。《通知》明确要求采购人、供应商及检测机构切实履行各自责任,防止虚假报告扰乱市场正常秩序。

据悉,CMA检验检测报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常作为产品质量的证明文件,然而近年来违规使用此类报告的情况日益突出,破坏了公平竞争环境,严重干扰了市场秩序。为应对这些问题,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广东省财政厅共同制定了《通知》,详细规定了各方的责任和操作流程,力求从源头防范和打击虚假CMA报告行为,保障政府采购市场的秩序及财政资金的安全。

《通知》直接针对政府采购中的三大突出问题:采购人随意设置门槛、供应商造假成本低、检测机构超范围出具报告。

首先,明确三方责任,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通知》系统界定了各方权责边界。采购人需根据实际需求,明确检测项目及依据标准,并预留充足检测时间,不得笼统要求供应商提供CMA报告。一旦发现报告出具机构存在失信、资质注销等异常情况,应立刻启动核查。供应商对报告真实性承担首要责任,如需委托第三方获取报告,须确保该机构具备相应资格。《通知》鼓励供应商保留委托合同、送样凭证及付款记录等资料,以便追溯。检测机构须在资质认定范围内出具报告,未获资质的检测方法不得标注CMA标志,严禁“挂羊头卖狗肉”行为。

其次,升级查验手段,防范虚假陷阱。省内机构的资质可通过“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许可的机构可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核实。访问查询网址时,需核对底部ICP备案及公安网备信息,避免误入伪造的“验真网站”。报告中若出现“★”等符号并注明“超出资质范围”,或声称“数据由委托方提供未经检测”,均属违规报告。(记者袁瑞娟报道)

最后,强化部门协作。《通知》指出,广东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与财政部门应加强合作,建立常态化协查机制,形成打击政府采购领域虚假CMA报告的合力。财政部门在抽查中发现虚假报告,将直接通报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网络平台若放任商家销售虚假报告,将被上报省级监管部门;涉嫌伪造企事业单位印章的犯罪行为,将直接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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