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2602YP0129 | 标段号: | QV1 |
| 招标人: | 上海市杨浦区水务管理事务中心 |
| 招标人地址: | 杨浦区政通路168号4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余崎峰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3524277993 |
| 招标项目名称: | 杨树浦源(杨树浦路-平凉路)东岸贯通工程 |
| 建设地点: | 杨树浦港东岸,北至平凉路、南至杨树浦路 |
| 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本工程用地呈滨水带状空间,沿河长约810米,规划绿地总面积约7457.56㎡。建设工程主要内容:对滨水步道及配套设施的提升,对防汛墙检测、维修改造和立面效果的提升,对节点景观的提升,其他配套工程等。本工程河道护岸工程等别为Ⅲ等,堤防等主要建筑物为3级水工建筑物。 |
| 工程总投资: | 12340.1529万元人民币 |
| 本期投资额: | 12340.1529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6822.5511万元 |
| 建设周期: | 455天 |
| 投标条件 |
|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 设计资质要求 | | 第一条 | 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资质乙级及其以上 | |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设计资质乙级及其以上 | | 第二条 | 综合类甲级 | | 以上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
| 施工资质要求 | | 第一条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 | |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 其他:/ |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其以上;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者其他非本部门资质颁发的高级工程师职称,专业须为水利相关专业;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其他非本部门资质颁发的高级工程师职称,专业须为水利相关专业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 其他要求:1.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一项或多项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工程类高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2.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其承接业务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该证书上的”企业名称“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且有效,施工负责人应无在建项目记录,建造师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如变更后时间未满180天,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4家,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时,其条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组成成员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应形成一个主办单位为联合体代表,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和履行合同中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共同投标协议的内容应包括联合体的组织机构及各方的义务和责任。 (2)为了明确联合体代表的法律地位,联合体各成员应出具授权书,授权书由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3)一个单位不能同时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包括联合体)的投标人身份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如果出现此类情况,与此有关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每一家成员(含牵头人)均须持有至少一项本招标项目所需的设计或施工资质,且该资质须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专业工作内容相匹配; (5)同一专业由多家单位共同实施的,该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单位确定; (6)当联合体投标时,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单独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shcpe.cn)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7月25日 00时00分到2026年07月30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兴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洪心怡 | 联系电话: | 15026438609 |
| 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如联合体投标,银行保函申请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 3、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时,招标人在开标时将拒收上级公司的投标文件; 4、请投标单位关注澄清回复截止时间,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澄清回复的视为未响应澄清要求; 5、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差额担保。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部分)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将技术标投标文件(纸质部分)递交至:上海市杨浦区宁国路129号12楼开标室(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技术标:2026年09月08日 14时00分 商务标:详见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发布的本标段技术标澄清完成公告。 |
| 开标方式: | 技术标开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宁国路129号12楼开标室(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 商务标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80.00000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