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泉州市市政工程中心
的编号为
泉建招字
[2026]045号
的
安吉路等人行道改造工程
已由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泉发改〔
2026〕3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泉州市市政工程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出资
,出资比例为
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安吉路等人行道改造工程
勘察设计
;
2.2.
建设地点:
泉州市中心市区
;
2.3.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和资金安排分期分排对义全街
(江滨北路-温陵路)、安吉路(大坪山隧道-金庄街)、泉秀东街(坪山路-晋江立交)、温陵路(城雕环岛-东街)、温陵北路(少林路-东湖街)、瑞安街(安吉路-丰海路)、江滨北路(田安路-坪山路)、田安南路(泉秀路-江滨北路)、东湖街(温陵路-刺桐路)、丰海路(疏港路-滨海街)等人行道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22.5万平
方米
(具体实际为
准
)。项目涉及道路为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以交通功能为主的主干路,
设计主要内容为
人行道路面改造、
盲道优化等,项目应
充分考
虑已建排水设施、排水能力等因素
,结合现状及规划雨水排水需求进行设计
。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94
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8600
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如需)、方案设计、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建设内容】
;
2.5.2.
内容:
(1)勘察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出具详细勘察成果,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和现场施工要求,以及配合工程设计、工程报批、工程施工,开展工程检查,参加工程验收等后续技术服务工作。(2)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等专项设计、设计变更及后续设计服务等,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图及其文件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其他服务,最终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各专业工程设计专业工程
。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年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
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2)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
类甲
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甲
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
甲
级资质;
3.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执业资格或具备
道路相关
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
设计项目负责人均
应具备
1
项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单项合同总投资
≥5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
;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
(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至
2026
年
7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2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获取“投标码”并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
。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
17:00时前提交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50000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6
年
7
月
23
日
10
时
0
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quanzhou.gov.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使用投标报名凭证(或签到凭证)进行电子签到,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
30 分钟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CA数字证书一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支持远程签到及解密操作。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7.2.
本项目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不必到开标现场验证登记
。
7.3.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
/
,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
/
。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8600万
元,估算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金额为
252.9280 万
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项。
8.2.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https://ggzyfw.fujian.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泉州市市政工程中心;
地址:
泉州市鲤城区新华南路
199 号
,
邮编:
362000
;
电话:
13559577665
传真:
/
;
联系人:
庄健鹏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
9号楼201-205
,邮编:
362000
;
电话:
0595-28808829
传真:
/
;
项目负责人:
李惠芬
;
联系人:
李惠芬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两个账户任选其一):
开户银行
(一):
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帐户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152710152200001448
开户银行
(二):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鲤城支行
帐户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0000008140501012
交易中心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东海大厦
A 幢市政行政服务中心 4 楼
。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
A 栋 6 层、7 层
;
联系电话:
0595-22178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