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16团新开岭镇产业园区道路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16团新开岭镇产业园区道路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1004002260302)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市发改发【2025】306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六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一师十六团
3.项目工程规模:新建道路2666米,红线宽度17-21米,及附属配套设施。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1004002260302001001 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16团新开岭镇产业园区道路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标段工程规模】:新建道路2666米,红线宽度17-21米,及附属配套设施。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E6601004002260302001001 | 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16团新开岭镇产业园区道路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EPC总承包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 27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在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成员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合格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明确各单位拟派的负责人成员;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全过程以牵头人身份参与。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B类安全考核证书)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B类安全考核证书);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和拟派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以上人员需提供近3个月以上投标人所属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清单或证明及有效的劳动合同证明。以上人员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投标截止日前)前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4其它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财务状况、信用等级等方面满足本次招标需求。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手机移动CA数字证书或介质CA数字证书,通过APP扫码或插入介质CA数字证书后,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填报基本信息,信息审核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6年07月24日 00时00分至 2026年07月29日 20时00分
2.领取方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登录后自行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3日 11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提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6年08月13日 11时00分 2.开标地点: 兵团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xjbt.gov.cn/BidOpeningVideoManager/frame/pages/login/login)
八、其他说明
受理异议的渠道及方式: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通过“提问”或“异议”栏在线提交相关文件,或将加盖公章的书面异议函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或发送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至代理机构邮箱。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 号)相关规定,各交易主体可通过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交易主体采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缴存各类保证金。 如在电子保函申请、使用、查询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撑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512-58188553、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第一师阿拉尔市幸福路737号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997-6352626
十一、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六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阿拉尔市西北兴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第一师十六团 | | 地 址: | 新疆阿拉尔市望河大厦10楼 |
| 联 系 人: | 鲍爽 | | 联 系 人: | 王清香(项目负责人)、吴小莉 |
| 电 话: | 18095919181 | | 电 话: | 15292526464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