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合同包2(合同包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合同包3(合同包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合同包4(合同包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若供应商未更换新的资质,则提供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拟派项目 经理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3)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单位签订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本年内1个月的可在人社部门网站可上查询缴纳养老保险的相关信息。
(4)1.如供应商当地实行营业执照、人员证件、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化管理的,其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中的二维码必须清晰,如现场无法识别导致不予认可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效性,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市办【2021】40号)。
3.内蒙古自治区内企业关于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效性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和规范电子证书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行函【2022】508号);其他地区按照当地主管部门规定要求执行。
合同包2(合同包二)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若供应商未更换新的资质,则提供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拟派项目 经理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3)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单位签订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本年内1个月的可在人社部门网站可上查询缴纳养老保险的相关信息。
(4)1.如供应商当地实行营业执照、人员证件、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化管理的,其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中的二维码必须清晰,如现场无法识别导致不予认可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效性,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市办【2021】40号)。
3.内蒙古自治区内企业关于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效性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和规范电子证书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行函【2022】508号);其他地区按照当地主管部门规定要求执行。
合同包3(合同包四)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若供应商未更换新的资质,则提供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拟派项目 经理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3)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单位签订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本年内1个月的可在人社部门网站可上查询缴纳养老保险的相关信息。
(4)1.如供应商当地实行营业执照、人员证件、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化管理的,其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中的二维码必须清晰,如现场无法识别导致不予认可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效性,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市办【2021】40号)。
3.内蒙古自治区内企业关于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效性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和规范电子证书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行函【2022】508号);其他地区按照当地主管部门规定要求执行。
合同包4(合同包五)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若供应商未更换新的资质,则提供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拟派项目 经理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3)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单位签订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本年内1个月的可在人社部门网站可上查询缴纳养老保险的相关信息。
(4)1.如供应商当地实行营业执照、人员证件、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化管理的,其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中的二维码必须清晰,如现场无法识别导致不予认可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效性,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市办【2021】40号)。
3.内蒙古自治区内企业关于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效性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和规范电子证书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行函【2022】508号);其他地区按照当地主管部门规定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