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5: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7: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1〕15号):“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暂不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待明确分类后相应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并确定其角色定位”;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本单位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或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CMA证书批准附表中须具有能全部覆盖投标人所投包件中承担产品的检验能力)。
采购包2:
(1)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1〕15号):“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暂不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待明确分类后相应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并确定其角色定位”;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本单位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或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CMA证书批准附表中须具有能全部覆盖投标人所投包件中承担产品的检验能力)。
采购包3:
(1)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1〕15号):“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暂不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待明确分类后相应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并确定其角色定位”;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本单位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或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CMA证书批准附表中须具有能全部覆盖投标人所投包件中承担产品的检验能力)。
采购包4:
(1)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1〕15号):“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暂不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待明确分类后相应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并确定其角色定位”;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本单位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或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CMA证书批准附表中须具有能全部覆盖投标人所投包件中承担产品的检验能力)。
采购包5:
(1)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1〕15号):“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暂不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待明确分类后相应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并确定其角色定位”;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本单位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或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CMA证书批准附表中须具有能全部覆盖投标人所投包件中承担产品的检验能力)。
采购包6:
(1)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1〕15号):“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暂不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待明确分类后相应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并确定其角色定位”;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本单位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或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CMA证书批准附表中须具有能全部覆盖投标人所投包件中承担产品的检验能力)。
采购包7:
(1)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1〕15号):“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暂不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待明确分类后相应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并确定其角色定位”;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本单位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或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CMA证书批准附表中须具有能全部覆盖投标人所投包件中承担产品的检验能力)。
采购包8:
(1)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1〕15号):“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暂不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待明确分类后相应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并确定其角色定位”;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本单位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或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CMA证书批准附表中须具有能全部覆盖投标人所投包件中承担产品的检验能力)。
采购包9:
(1)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1〕15号):“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暂不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待明确分类后相应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并确定其角色定位”;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本单位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或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CMA证书批准附表中须具有能全部覆盖投标人所投包件中承担产品的检验能力)。
1.计划编号:51000026210200078301。2.预算品目: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3.各包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详见采购需求。4.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