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GC530500202600171001001 |
| 标段名称: | 保山市精神病医院1号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7-27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8-12 08:30 |
| 开标地点: | 保山4号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01.55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1.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20687.24平方米,其中:新建地下1层地上9层框架剪力墙结构住院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18549.50平方米(地上面积16714.78平方米,地下面积1834.72平方米);新建地上3层框架结构后勤服务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1688.92平方米;配套建设污物暂存间、公厕及太平间273.92平方米、门卫室54.9平方米、污水处理池设施用房120平方米、室外液氧站、雨水收集池及室外附属工程。购置设备 11 台(套)。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3094.78万元,项目建安工程投资约10154.63万元。本次监理招标规模约101.55万元。
2.建设地点:保山市工贸园区启动区永盛街道永盛路以南、青堡路以西、王家山以东。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保山市精神病医院1号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监理服务,承担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检验检测、试运行、竣工验收、交付移交、竣工结算、电子化移交直至缺陷责任期终止的全部监理工作,服务范围包括本项目所有建(构)筑物、配套附属工程及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保山市工贸园区启动区永盛街道永盛路以南、青堡路以西、王家山以东。 |
| 计划监理工期(日历天): |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资质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企业资格,其他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并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如为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返聘协议及退休证明;如为新成立企业或新入职人员,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只需提供和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相关说明)。 |
| 拟派项目总监最低资格等级: | 有 |
| 拟派项目总监专业: |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企业资格。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企业资格。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1.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信誉要求第(1)、(2)、(3)项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2.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证书复印件)。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至2025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或提供企业自身财务报表【注:新成立的企业按成立后的年份提供;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一个月投标人本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验证码赋予与否,均不影响其认可效力。
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就是否存在本条所列情形作出声明或承诺。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08-12 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