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录: 3.6.1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担任过污水处理规模5万m3/d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3.6.2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若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兼任;
3.6.3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若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可兼任;
3.6.4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包含项目勘察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合同商务负责人1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专业施工员1人、市政工程专业质量员1人、安全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项目经理满足资格条件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不得相互兼任,项目所有管理人员均需为本单位职工,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若为已停止缴纳社保的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证明材料;
3.6.5投标人的资质资格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号)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资质及人员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6.6企业信誉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6.7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或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3.6.8价款的计量计价方式:工程计量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2024年湖北省现行预算定额及计价文件编制。
3.6.9价格调整方法: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3.6.10预付工程价款:合同工程费用、施工图设计费的40%。
3.6.11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限:工程进度款:每季度按照工程师、跟踪审计单位(如有)审核的工程形象进度产值的85%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以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签约合同价格和财政评审结论为基础,不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更、签证、索赔、暂列金、暂估价以及合同范围外的合同价格调整的相关费用。勘察费:提交全部成果,岩土勘察文件审查合格,按照经工程师、发包人项目负责人审核的实物工程量重新计算应付勘察费,支付至勘察费的90%。施工图设计费:提交全部成果,施工图审查合格,财政评审完成后,以财政评审的金额为基数,重新计算应付施工图设计费,支付至施工图设计费的90%(同时扣回已支付的预付款)。
3.6.12竣工结算、财务决算节点:审计部门完成竣工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定工程款的98.5%,剩余1.5%的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最终工程结算额根据审计部门审计意见确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部门审计完成后支付剩余施工图设计费、勘察费。财务决算按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