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若投标产品及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 2.若投标产品及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商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3.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要求,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4.若投标产品涉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要求的,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须提供辐射安全许可证(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厂家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和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销售Ⅲ类射线装置)。。
采购包2:
(1)1.若投标产品及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 2.若投标产品及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商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3.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要求,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4.若投标产品涉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要求的,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须提供辐射安全许可证(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厂家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和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销售Ⅲ类射线装置)。。
采购包3:
(1)1.若投标产品及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 2.若投标产品及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商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3.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要求,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4.若投标产品涉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要求的,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须提供辐射安全许可证(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厂家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和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销售Ⅲ类射线装置)。。
采购包4:
(1)1.若投标产品及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 2.若投标产品及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商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3.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要求,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4.若投标产品涉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要求的,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须提供辐射安全许可证(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厂家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和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销售Ⅲ类射线装置)。。
采购包5:
(1)1.若投标产品及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 2.若投标产品及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商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3.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要求,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4.若投标产品涉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要求的,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须提供辐射安全许可证(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厂家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和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销售Ⅲ类射线装置)。。
采购包6:
(1)1.若投标产品及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 2.若投标产品及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商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3.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要求,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4.若投标产品涉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要求的,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须提供辐射安全许可证(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厂家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和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销售Ⅲ类射线装置)。。
采购包7:
(1)1.若投标产品及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 2.若投标产品及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商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3.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要求,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4.若投标产品涉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要求的,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须提供辐射安全许可证(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厂家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和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销售Ⅲ类射线装置)。。
采购包8:
(1)1.若投标产品及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 2.若投标产品及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商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3.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要求,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4.若投标产品涉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要求的,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须提供辐射安全许可证(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厂家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和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销售Ⅲ类射线装置)。。
采购包9:
(1)1.若投标产品及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 2.若投标产品及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商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3.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要求,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4.若投标产品涉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要求的,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须提供辐射安全许可证(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厂家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和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销售Ⅲ类射线装置)。。
采购包10:
(1)1.若投标产品及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 2.若投标产品及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商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3.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要求,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4.若投标产品涉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要求的,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须提供辐射安全许可证(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厂家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和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销售Ⅲ类射线装置)。。
采购包11:
(1)1.若投标产品及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 2.若投标产品及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商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3.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要求,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4.若投标产品涉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要求的,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须提供辐射安全许可证(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厂家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和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销售Ⅲ类射线装置)。。
采购包12:
(1)1.若投标产品及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 2.若投标产品及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商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3.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要求,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4.若投标产品涉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要求的,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须提供辐射安全许可证(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厂家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和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销售Ⅲ类射线装置)。5.投标产品须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内的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工信部发的公告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