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黄陵县矿山救护队标准化整改必备装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黄陵县矿山救护队标准化整改必备装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书);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5年度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投标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投标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查询截图),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7)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投标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
2.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下载招标文件。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项目名称:黄陵县矿山救护队标准化整改必备装备采购项目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本项目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模式。
7、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