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超净工作台等医疗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超净工作台等医疗设备 | 1(宗) | 否 | 工业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所有设备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采购包2(全自动电脑验光仪等医疗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1,2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2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全自动电脑验光仪等医疗设备 | 1(宗) | 否 | 工业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所有设备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若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应当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的规定,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如有附表,应一并提供);若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情况说明;(2)若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投标人为医疗器械注册人或备案人的,应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的规定,根据所投产品类别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有附表,应一并提供);投标人为医疗器械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的规定,根据所投产品类别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采购包2:
(1)若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应当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的规定,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如有附表,应一并提供);若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情况说明;(2)若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投标人为医疗器械注册人或备案人的,应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的规定,根据所投产品类别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有附表,应一并提供);投标人为医疗器械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的规定,根据所投产品类别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开标),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 30 分钟内提前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s://dzjy.sdcz.gov.cn:30181/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JGBM_000035&code=sd&userType=2&systemRegion=120000)供应商开标(开启)大厅参加线上开标。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登录页下载的供应商操作手册(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s://dzjy.sdcz.gov.cn:30181/gp-file-platform/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zip)中相关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获取采购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