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GC530500202600168001001 |
| 标段名称: | 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110千伏板桥输变电工程输电线路施工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7-27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8-11 08:30 |
| 开标地点: | 保山4号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276.883616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完成线路本体工程(基础工程、杆塔工程、接地工程、架线工程、附件工程、辅助设施、拆除工程、35kV出线电缆)的施工、调试及整套启动试运,还包括但不限于下述项目:材料站租(占)用;放线牵张场场地建设;障碍物拆迁等及相关配合;光缆测量、接续;协助相关单位开展整套启动试验、各类达标、检查、验收、质量监督、环保后评估等配合;移交前的本体与走廊看护与维护;交叉跨越措施;已完工程保护;环境保护;施工降水;二次进场;特殊放线措施;环保、水土保持措施等的工作协调。安建环;甲供材料保管;桩基检测。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地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地《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须同时满足下列任一情形:
1)具有过渡期换发的二级(110千伏以下)许可等级;
2)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规定的二级许可等级或一级许可等级。
注:投标人除需提供上述《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扫描件,还需提供通过“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针对投标人本单位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所提供的许可证书扫描件和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中的相关许可信息应为一致。 |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一级 |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机电工程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须具有有效地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但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情形除外(提供承诺书),在本单位执业,提供劳动合同或近期社保证明材料。 |
| 业绩要求: | / |
| 其他: | 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地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地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地《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须同时满足下列任一情形:
1)具有过渡期换发的二级(110千伏以下)许可等级;
2)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规定的二级许可等级或一级许可等级。
注:投标人除需提供上述《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扫描件,还需提供通过“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针对投标人本单位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所提供的许可证书扫描件和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中的相关许可信息应为一致。
3.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有效地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但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情形除外(提供承诺书),在本单位执业,提供劳动合同或近期社保证明材料。
(2)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在本单位执业,并提供劳动合同或近期社保证明材料。(本项目拟派的技术负责人的电力工程相关专业职称界定范围: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含:变电、供用电、电力网、电气工程、电力工程技术)、电气设备安装、电气自动化。注:职称证书中载明的专业名称与上述界定范围的名称描述上存在细微偏差的予以认可,但明显不符合本条界定范围内的专业职称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3)施工现场专职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拟派的专职管理人员至少包含安全员、质量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各1人,均须在投标人单位执业(须提供劳动合同或近期社保证明材料,各专职管理人员对应岗位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专职管理人员须达到双方合同要求的驻场时限,非不可抗力因素或非招标人同意不得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专职管理人员进行更换(提供承诺书)。
注:1.本项目要求提供的劳动合同为:投标人与拟派人员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有双方签字或盖章且在合同期限内(或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合同须包含用人单位信息、劳动者身份、合同期限、工作内容等。
2.本项目要求的近期社保证明材料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内不少于3个月且由社会保险部门或机构出具的有效参保证明(须体现人员姓名、参保单位、缴费月份并且有社保部门或机构盖章(含电子章)。
4.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至2024年或2023年至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新成立的企业按成立后的年份提供;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一个月本单位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2023年及以后的审计报告须按照财办〔2022〕32号、财会〔2023〕15号文件要求,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完成报备并由平台赋予唯一验证码,报告须附带可核验的防伪二维码。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截图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审查,若有不良记录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2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08-11 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