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GC530100202600576001001 |
| 标段名称: | 昆明市禄劝县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建设项目施工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7-27 17: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8-10 09:00 |
| 开标地点: | 禄劝开标室1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1729.375333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新建13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收集管网,完善1座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共计14座,总处理规模9950m³/d。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采用A3/O+MBBR。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采用一级A标准;近期共完善14个乡镇的污水管网总计69.43km。(其中:部分厂站、管网工程已由昆明滇池水务公司实施,具体招标内容以本次招标的清单为准)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禄劝县崇德街道、茂山镇、团街镇、中屏镇、皎平渡镇、汤郎乡、马鹿塘乡、则黑乡、乌东德镇、翠华镇、九龙镇、转龙镇、乌蒙乡、雪山乡
周边情况:自行勘察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资质要求: | 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 |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一级 |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注册建造师_一级注册建造师_市政公用工程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注册建造师_一级注册建造师_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提供近半年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据实提供) |
| 业绩要求: | 本项目不要求提供业绩 |
| 其他: | 1.投标人须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
2.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提供近半年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据实提供);
6.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和近半年社保缴费证明(新成立企业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据实提供);
7.财务要求:2023至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据实提供;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即可)(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8.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9.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10.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信誉、证书、证件、证明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人除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外,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自行承诺);
(3)招标文件中涉及“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内容改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4)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企业未出现不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已中标,一经查实,则取消中标资格);
(5)承诺按照《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投标人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分账拨付。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4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08-10 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