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2602YP0137 | 标段号: | QV1 |
| 招标人: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新江湾城街道办事处 |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杨浦区殷行路990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谢宏宇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5000540094 |
| 招标项目名称: | 2026年新江湾城街道一般区域尚景园等12个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整治工程 |
| 建设地点: | 上海市杨浦区新江湾城街道12个小区 |
| 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为落实上海市第1号总河长令要求和2023年市河长办第二次主任(扩大)会议暨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动员会会议精神,杨浦区新江湾城街道拟实施2026年新江湾城街道一般区域尚景园等12个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涉及小区建筑面积656753㎡,最大管径DN600。 |
| 工程总投资: | 6686.78万元人民币 |
| 本期投资额: | 6686.78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5460.93万元 |
| 建设周期: | 60天 |
| 投标条件 |
|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 设计资质要求 | | 第一条 |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资质丙级及其以上 | | 第二条 | 综合类甲级 | | 以上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
| 施工资质要求 | | 第一条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 |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 其他:施工单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不得低于现行最低资质对建造师数量要求(若投标人为本市企业,以本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查询核实结果为准;若投标人为外省市企业,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核实结果为准)。 |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需具有其他非本部门资质颁发的高级工程师职称,专业须为市政相关专业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 其他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一项或多项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工程类高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2.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其承接业务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1、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单位成员数量最多不得大于2家。 2、联合体投标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在投标文件中签字或盖章,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单独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shcpe.cn)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7月18日 00时00分到2026年07月23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建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李金辉 | 联系电话: | 15301999665 |
| 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如联合体投标,银行保函申请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 3.请投标单位关注澄清回复截止时间,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澄清回复的视为未响应澄清要求。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部分)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将技术标投标文件(纸质部分)递交至:上海市宁国路129号12楼开标室(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技术标:2026年09月01日 14时00分 商务标:详见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发布的本标段技术标澄清完成公告。 |
| 开标方式: | 技术标开标地点:上海市宁国路129号12楼开标室(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 商务标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80.00000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