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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厦门二中安仁校区项目(施工“评定分离”) (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厦门二中安仁校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厦发改审批〔2026〕100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厦门第二中学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投融资项目 ,招标人为 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集美区
2.1.2建设规模:项目位于集美新城软件园三期片区,东侧为蔡亭路,南侧为大东山路,西侧为蔡亭西路,北侧为安东路,新建一所60班普通高中。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1969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为8581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7410平方米(含架空层建筑面积4100平方米);半地下建筑面积18400平方米,采用装配式建筑的最大单体建面积为13460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为40.1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楼、实验楼综合楼、行政综合楼、食堂、图书馆、宿舍楼、艺术楼、体育馆、架空球场、半地下车库及相关配套工程等。项目总投资概算55129.7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8405.77万元。
2.1.3最高投标报价限价,招标人按以下第(2)项方式发布:
(2)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发布。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BIM技术应用费在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中发布。
2.1.4计划工期:总工期为660日历天,定额工期6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日历天内完成临设(含围挡、施工大门、临时硬化道路等)并开工建设。取得施工许可证后180日历天内完成桩基工程及检测;取得施工许可证后300日历天内完成地下室结构施工;取得施工许可证后420日历天内主体结构封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 540日历天内外脚手架全部拆除完成; 取得施工许可证后600日历天内完成室内装饰及安装工程施工;取得施工许可证后 620日历天内完成竣工预验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660日历天内完成联合竣工验收及备案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2.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2.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桩基工程、基坑降排水、土石方工程、地下室及上部主体结构工程、建筑工程(包含外墙装饰工程、门窗及幕墙工程、栏杆工程)、屋面工程、人防工程、安装工程(包含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室外综合管网、抗震支架工程、智能化预埋、柴油发电机组、电梯工程)、地下车位导线及标识导视系统、室外工程(包括景观硬景、景观绿化、景观水电、海绵城市、室外标识等)、正式用电(含变配电设备及正式用电接入)、临时水电接入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4招标内容: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其中,本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2.5标段划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项合同中实际造价 3 亿元以上(含本数)的民用建筑工程且该单项合同中同时具备单体建筑面积 3000 平方米以上(含本数)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4联合体投标
3.4.1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2021]138号)规定,本招标项目允许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与其在厦注册的子公司【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最终由同一集团(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由上述在厦注册的子公司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2项所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信用为准。前述信用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第9.2.1项所要求的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包括信用等级和综合得分)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4项第2条所要求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4)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各方之间的母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3.4.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除3.4.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所有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3.6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7-18 09:00:00 至 2026-08-07 09:00:00 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https://xmzyjy.cn:9100)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6-08-07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xmzyjy.cn:9100)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 定标方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法:高分随机法
8.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8.1 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
8.2 投标保证金递交的金额: 50万元 。
8.3 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方式: 可以使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之一形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9.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ujia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as.xm.gov.cn/) 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1号
邮编: 361006
联系人: 许少榕
电话: 0592-5693026
传真: 无
电子邮箱: 47494222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3(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第10、11层
邮编: 361011
联系人: 辛少煌
电话: 0592-5138717、0592-5138725
传真: 无
电子邮箱: 18436392@qq.com
项目负责人姓名: 林惠梅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s://xmzyjy.cn:9100
联系电话: 40099969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 362 号建设大厦 4 楼
联系电话: 0592-812352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0592-2677186、 0592-2677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