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07月18日 至2026年08月11日
投资项目代码:2601-441900-23-01-645275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4419000748011827001001
招标编号:SLFSLA12601134
投资项目名称: 石龙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石龙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工程(标段)名称:石龙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石龙镇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100%镇财政资金
投资金额:21723300.00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项目包括拟对麻胡巷房屋改建为门诊楼,共四层,一层作为社卫中心与市松山湖中心医院惠育分院共用的设备房、医疗废物暂存间等用途,二至四层作为社卫中心日常诊疗服务使用;拟对社卫中心宿舍楼1楼进行装修,装修后一部分作为市松山湖中心医院爱心门诊使用,一部分作为社卫仓库使用,与原麻胡巷一层爱心门诊区域进行置换;拟在门诊楼完工并投入使用后,对社卫中心大楼二层原口腔科诊室区域进行装修改造,作为中医康复科使用。(最终建设规模及内容以相关批复文件为准)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对麻胡巷房屋改建为门诊楼,该栋房屋建筑面积约2400.4平方米,共四层;拟对社卫中心(爱心门诊)宿舍楼1楼进行装修,面积约197.59平方米;拟对社卫中心大楼二层原口腔科诊室区域进行装修改造,改造面积约365平方米。(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13265545.52元(不含安全生产措施单列费)
保证金金额: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收取保证金单位: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资格审查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本款第3.2.4项的要求。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3.2.4 二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 ·东莞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jygg)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07月18日08: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1日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1日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关联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1日 09:30
开标地点:开标室(8)
发布公告媒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法人:东莞市石龙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莞市石龙镇计划生育服务所、东莞市石龙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石龙镇
工期(交货期):322日历天
招标人:东莞市石龙镇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人地址:东莞市石龙镇京瓷路10号
招标人联系人:吴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769-86612885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企业数字证书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石龙镇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交易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312-313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代浪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2998967
监督部门:东莞市石龙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69-81862002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东莞市石龙镇广播电视大楼九楼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无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