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彬州市泾河新区生态停车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彬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彬政审批发【2026】118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彬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彬州市太王街北侧、滨河路南侧。;
2.2 工程规模: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9333.33平方米(合14亩),共规划建设地面停车位373个,配套充电桩185个,并配套建设智慧停车管理系统、供电系统、全域可视化监控设备、智能广告牌等相关附属设施。;
2.3 项目投资总额:398274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35774400元);
2.4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彬州市泾河新区生态停车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编号: E6104003516v6gauxkxe001;标段类型: EPC;;
2.6 招标范围:标段1: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
2.7 其他: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限7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彬州市泾河新区生态停车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申请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 申请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 申请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1.3 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需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可查询;
3.1.4 本项目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拟派施工负责人或拟派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2 标段名称:彬州市泾河新区生态停车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二家;②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企业近五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5申请人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为准。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2026-07-17 08:30起至2026-07-23 17:3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标段名称:彬州市泾河新区生态停车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30日09时30分,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彬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经理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8.2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格式应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要求。8.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编制、递交、资审现场无法获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无效处理。8.4本项目实施“不见面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使用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因资格预审申请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的,由资格预审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8.5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6相关技术问题,请提前咨询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彬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秦正沣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彬州市泾河新区文化图书大楼12楼 | 地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同文路社区先河之星1704室 |
| 联系人: | 陶倩 | 联系人: | 虢阳阳 |
| 电话: | 029-34922923 | 电话: | 029-88682558 |
| 邮编: | | 邮编: |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账号: | |
| 监管部门: | 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监管部门电话: | 029-349226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