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山东省淄博市中心医院便携式睡眠呼吸监测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包1:便携式睡眠呼吸监测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便携式睡眠呼吸监测仪 | 1(台) | 否 | 工业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采购包2(山东省淄博市中心医院便携式睡眠呼吸监测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包2:鼻声反射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7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鼻声反射仪 | 1(台) | 是 | 工业 |
| 咽鼓管压力测试仪 | 1(台) | 否 | 工业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采购包3(山东省淄博市中心医院便携式睡眠呼吸监测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包3:内窥镜摄像系统)):
采购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内窥镜摄像系统 | 1(套) | 否 | 工业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采购包4(山东省淄博市中心医院便携式睡眠呼吸监测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包4:鼻阻力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52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2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鼻阻力仪 | 1(台) | 否 | 工业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项?落实政府采购中?企业扶持政策,?型、微型企业可按规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等中?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福利性单位视同?型、微型企业,同等享受相关中?企业扶持政策,若本?属于?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采购包2:
项?落实政府采购中?企业扶持政策,?型、微型企业可按规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等中?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福利性单位视同?型、微型企业,同等享受相关中?企业扶持政策,若本?属于?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采购包3:
项?落实政府采购中?企业扶持政策,?型、微型企业可按规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等中?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福利性单位视同?型、微型企业,同等享受相关中?企业扶持政策,若本?属于?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采购包4:
项?落实政府采购中?企业扶持政策,?型、微型企业可按规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等中?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福利性单位视同?型、微型企业,同等享受相关中?企业扶持政策,若本?属于?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需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有效证件,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等有效证件,不属于医疗器械产品的需提供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说明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为医疗器械制造商的(国内品牌),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为代理商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2:
(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需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有效证件,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等有效证件,不属于医疗器械产品的需提供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说明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为医疗器械制造商的(国内品牌),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为代理商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为进口产品,代理商须提供进口产品的授权或代理证明(授权可追溯);。
采购包3:
(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需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有效证件,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等有效证件,不属于医疗器械产品的需提供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说明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为医疗器械制造商的(国内品牌),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为代理商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4:
(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需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有效证件,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等有效证件,不属于医疗器械产品的需提供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说明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为医疗器械制造商的(国内品牌),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为代理商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证明材料;。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开标),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 30 分钟内提前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s://dzjy.sdcz.gov.cn:30181/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JGBM_000035&code=sd&userType=2&systemRegion=120000)供应商开标(开启)大厅参加线上开标。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登录页下载的供应商操作手册(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s://dzjy.sdcz.gov.cn:30181/gp-file-platform/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zip)中相关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获取采购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