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①类或②类设计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3家,设计方不超1家,施工方不超2家。(2)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担任。(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以及承担的工作内容。(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登记或投标。(5)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委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市政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注: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担任,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处于国家、广东省、江门市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规定的停止执业期限内。)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注:拟派人员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和《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执行执行;拟派人员提供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 号)执行。)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须提供在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打印件)并加盖公章[①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需提供在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2026年3月至2026年5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②已退休且不超过执业年龄上限的,则可提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资料(或退休证)和单位的返聘证明]。) 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信息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和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信息进粤登记有关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 5.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不属于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7.取得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从业资格的企业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备案,且备案信息已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公布,可以在我市范围内开业执业,为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经备案的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应当在备案的业务范围内开业执业。 8.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由施工任一方派出)须在投标文件封面签字或盖章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