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包件采购产品麻醉机1为医疗器械,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
采购包2:
(1)本包件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
采购包3:
(1)本包件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
采购包4:
(1)本包件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
采购包5:
(1)本包件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2)投标人提供的液体加温仪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时,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厂商或其授权的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具有授权权限的总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注: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6:
(1)本包件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
采购包7:
(1)本包件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
采购包8:
(1)本包件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2)投标产品为特种设备的,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并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采购包9:
(1)本包件采购产品能量平台设备-高频电刀为医疗器械,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
1.计划备案号:51000026210200072941
2.采购包1预算金额(元): 3,830,000.00;采购包1最高限价(元): 3,822,000.00;采购包2预算金额(元): 22,180,000.00;采购包2最高限价(元): 21,929,500.00;采购包3预算金额(元): 1,200,000.00;采购包3最高限价(元): 1,200,000.00;采购包4预算金额(元): 3,250,000.00;采购包4最高限价(元):3,160,000.00;采购包5预算金额(元): 1,200,000.00;采购包5最高限价(元): 316,000.00;采购包6预算金额(元): 1,200,000.00;采购包6最高限价(元): 200,000.00;采购包7预算金额(元): 860,000.00;采购包7最高限价(元): 852,000.00;采购包8预算金额(元): 1,800,000.00;采购包8最高限价(元): 1,300,000.00;采购包9预算金额(元): 4,060,000.00;采购包9最高限价(元):3,260,000.00;
3.采购监督机构: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