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顺溪古建筑群之老七份大屋修缮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平阳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顺溪古建筑群之老七份大屋修缮工程已经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平发改投资〔2026〕66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 平阳县文物保护管理所 ,招标人为平阳县文物保护管理所,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平阳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顺溪古建筑群之老七份大屋修缮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830 万元,其中工程费 678 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顺溪古建筑群之老七份大屋修缮工程,该建筑建筑面积4633m2,主体建筑系三进九间三院式木构建筑,分为中院及南北跨院,内院四周建二层楼房,四面回廊。建设地点:平阳县顺溪镇 。
2.2 招标范围:包括顺溪古建筑群之老七份大屋修缮工程及安装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6443356元。
2.3 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并提供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月上溯4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5个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5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的信息为准);
3.6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3.7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9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4.2 ☑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阳分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6969/index.html)。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阳分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6969/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8 月 6 日09: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阳分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6969/index.html) 。
7.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部门:平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 址:平阳县昆阳镇体育场路142号
邮政编码:325400
电 话:0577-58100682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阳县文物保护管理所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平阳县昆阳镇体育场路142号 | 地 址:平阳县昆阳镇横阳西路299号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人:郑先生 |
电 话:18058898780 | 电 话:15857354149 |
邮 箱:/ | 邮 箱:764766806@qq.com |
2026年7月1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