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芦村一号煤矿矿井水处理站提标扩容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4419;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芦村一号煤矿矿井水处理站提标扩容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6106003531005595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芦村一号煤矿矿井水处理站提标扩容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电通兴达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富县直罗镇芦村一号煤矿工业厂区
2、工程规模:项目占地892.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主井井筒排水处理系统、采区排水处理系统。新建处理车间1座、酸碱加药间1座、药剂溶配装置1座、陶瓷膜水产池1座、扩容浓水池1座等配套设施。
3、招标范围: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芦村一号煤矿矿井水处理站提标扩容工程,污水处理相关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主体资格:须具备提供本次货物集成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主要设备(陶瓷膜、板框压滤机等)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书。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且无不良记录。
4、信誉要求(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基本信息信息须在“陕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网站可查询,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安装施工的成员须可查询。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5、其他要求:
(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两家,并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牵头方及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四、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7月16日9:00至2026年7月20日18:00使用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5日15时30分;
2、开标地点:网址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递交,纸质版文件在延安市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工程专用);
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本次招标采取线上不见面开标的方式进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http://ya.sxggzyjy.cn/)”、“《陕西采购与招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ntba.com)”发布。
7.2异议接收人和联系方式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延安能源发展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富县直罗镇
联系人:贾 琼
电 话:0911-3545133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电通兴达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二环南路西段395号亚美伟博广场808室
联系人:李睿洋、党艳红、王卉
电 话:15091616382
邮 箱:117661800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