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包1呼吸湿化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165,6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65,6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呼吸湿化仪 | 12(台) | 否 | 工业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采购包2(包2气动式高频振动排痰系统、咳痰机):
采购包预算金额:488,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88,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气动式高频振动排痰系统 | 4(台) | 否 | 工业 |
| 咳痰机 | 2(台) | 否 | 工业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采购包3(包3掌上超声(含心电导联系统)):
采购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掌上超声(含心电导联系统) | 8(台) | 否 | 工业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采购包4(包4耳鼻喉综合治疗台):
采购包预算金额:18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8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耳鼻喉综合治疗台 | 1(台) | 否 | 工业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采购包5(包5隔音屏蔽室):
采购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隔音屏蔽室 | 1(套) | 否 | 工业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采购包6(包6体视显微镜):
采购包预算金额:8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体视显微镜 | 1(台) | 是 | 工业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且已开办注册登记业务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国内品牌),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为进口产品,代理商须提供进口产品的授权或代理证明(授权可追溯)。
采购包2:
(1)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且已开办注册登记业务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国内品牌),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为进口产品,代理商须提供进口产品的授权或代理证明(授权可追溯)。
采购包3:
(1)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且已开办注册登记业务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国内品牌),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为进口产品,代理商须提供进口产品的授权或代理证明(授权可追溯)。
采购包4:
(1)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且已开办注册登记业务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国内品牌),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为进口产品,代理商须提供进口产品的授权或代理证明(授权可追溯)。
采购包5:
(1)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且已开办注册登记业务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国内品牌),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为进口产品,代理商须提供进口产品的授权或代理证明(授权可追溯)。
采购包6:
(1)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且已开办注册登记业务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国内品牌),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为进口产品,代理商须提供进口产品的授权或代理证明(授权可追溯)。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开标),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 30 分钟内提前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s://dzjy.sdcz.gov.cn:30181/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JGBM_000035&code=sd&userType=2&systemRegion=120000)供应商开标(开启)大厅参加线上开标。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登录页下载的供应商操作手册(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s://dzjy.sdcz.gov.cn:30181/gp-file-platform/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zip)中相关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获取采购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