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GC530800202600197001001 |
| 标段名称: | 普洱市思茅区思茅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7-20 18: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8-04 08:30 |
| 开标地点: | 思茅区开标室(404)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5697.54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完成本项目建设工程所涉及的勘察设计、材料采购、施工总承包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阶段的相关服务,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勘察设计部分: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内容及规模进行限额设计,完成本项目各阶段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阶段勘察设计报批、评审、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提供全套勘察设计成果资料,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勘察设计服务及施工管理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及后续跟踪服务等。具体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2.工程施工: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设计图纸所示的所有施工内容及相关临时措施、工程竣工验收、整体移交、提供竣工资料、配合结算审核(审计)、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工作及施工主体责任。
3.采购部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材料采购、运输、安装、质保、售后等全部工作;
4.其他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等工作。配合开展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工程缺陷修复、保修等。投标人须针对发包人需求及项目特点,充分考虑可能涉及的所有内容进行设计、施工,总体上以依法合规、切合现场实际、满足使用和技术要求为原则。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具体位置:思茅区思茅街道、南屏镇;
周边情况:良好。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承担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承担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各自资质等级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 资质要求: | 1.资格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2.1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要求:
2.1.1勘察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1.2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2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委派);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详见《招标文件》。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08-04 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