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兴工业园东片区光伏发电项目已由金湖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金政务投备〔2026〕2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湖县尧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金湖县尧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大兴工业园东片区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大兴工业园东片区光伏发电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金湖县黎城街道海晏路258号。
2.3建设内容:本标段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配套的配电房,包含土建施工(基础、结构、装修)、通风、照明、消防及安全防护设施等;10kV变配电设备安装与调试,包括设备基础制作、就位安装、母线连接、二次接线、系统调试及与电网的并网联调;高压成套配电柜、低压开关柜安装与调试;电缆敷设工程;屋面光伏发电系统建设工程,包括光伏组件安装、并网系统集成、配套设施建设;系统调试与验收??。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程规模:本标段的工程规模包含但不限于新建配套的配电房14座;安装10kV变压器14台;安装高压成套配电柜约58台、低压开关柜约77台;敷设10kV高压电缆约3700m、0.4kV低压电缆约8900m及各类控制电缆约1900m;安装710Wp光伏组件约12960块,安装150kW逆变器?51台?、100kW逆变器?13台?、50kW逆变器?1台,安装镀锌铝镁板约47148.76m2,安装光伏专用电缆约135100m等?。
2.6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3500
2.7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本标段招标范围涵盖大兴工业园东片区中小企业孵化园(一期)对2#-11#,13-16#厂房的配电房工程、10kV变配电系统工程、3#-17#厂房的屋面光伏系统工程的全流程实施工作,包含上述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的采购(发包人供应除外)、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及光伏并网等相关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本项目是融合建筑、结构、供配电、新能源发电等多学科的复杂工程,受现场条件限制,光伏与供配电工程空间工序交叉、电气工序叠加,同步施工难度大,需统筹布局。本项目采用BIPV屋面安装创新技术,同时还需根据不同服务对象后期实际用电需求,动态调整分布式光伏与供配电建设,存在不确定性与复杂性。
2.9工期: 360 日历天
2.10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三级及以上)。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2自2024年7月20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5年7月20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人应附共同投标协议并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1 评标入围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7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推荐所有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7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7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详细评审得分并列第7名的,低价优先;如报价也相同,则技术标得分高者优先;如技术标评分仍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入围中标候选人。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的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不排序。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方法三(均值入围法)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7家和平均值以下8家投标人,合计数量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三)是否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入评标入围环节: □是。?否。 (四)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五)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2.2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从诚信库中勾选上传,如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需提供)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提供企业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从诚信库中勾选上传,如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需提供) |
资质等级 | 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三级及以上)。 (投标人提供有效资质证书,从诚信库中勾选上传,如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需提供)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投标人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与企业签订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身份证、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以上材料从诚信库中勾选上传,如联合体投标,则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提供) 注: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要求。 |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从诚信库中勾选上传,如联合体投标,则证书由牵头单位提供) |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投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本项目无业绩要求,无需提供材料)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申请人应附共同投标协议并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提供共同投标协议上传至制作工具中;投标人为非联合体则无须提供材料)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如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需提供)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检查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检查联合体各方)的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
其他要求 | 自2024年7月20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5年7月20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如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需提供)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5.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 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 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 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3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施工组织设计:16分 投标人业绩:2分 投标报价:82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的取值范围为: 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100%。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注: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上述系数的抽取均由招标人代表抽取确定,各投标单位不得有异议。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3.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评审 |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评分因素,每超过1页的,扣0.2分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5)本项目采用“施工组织设计”评分点横向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编制要求如下: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文字要求宋体四号字(图表文字字号不限制),文字部分不得有加黑、斜体、下划线;不得设置页眉页脚;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和徽标(包括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相关人员姓名以职务或职称代替,否则作废标处理。 |
评分因素 | 页数要求 | 分值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建议页数2-5页)。 | 不超过5页 | 2分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2-4页)。 | 不超过4页 | 2分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5-10页)。 | 不超过10页 | 2分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3-6页)。 | 不超过6页 | 2分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6-12页)。 | 不超过12页 | 3分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15-28页)。 | 不超过28页 | 3分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6-15页)。 | 不超过15页 | 2分 |
2.3.4(2)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投标人自2021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供配电工程的施工业绩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四方盖章齐全;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注明的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为准。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招标所需相关数据和内容(包括合同金额、工程类型、时间等),证明材料无法识别不予认可)。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成员提供均可。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 2分 |
2.3.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82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计算步骤: 1.评标基准价计算:根据公式计算出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例如:计算结果为123.456元,则取123.46元。 2.偏离率计算:计算投标报价(如需修正,则以修正后的价格进行计算)相对于评标基准价的偏离率,并保留四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五位小数四舍五入。该值在后续计算中如需以百分比形式展示,则直接转换为对应的百分数。例如:偏离率0.04537经四舍五入后为0.0454,对应百分比为4.54%。 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根据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例如:得分为98.456分,则取98.46分 | 82分 |
3.4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7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推荐所有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7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7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详细评审得分并列第7名的,低价优先;如报价也相同,则技术标得分高者优先;如技术标评分仍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入围中标候选人。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的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不排序。 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异议或投诉导致定标候选人发生改变的,重新公示定标候选人。 |
4.1 | 定标委员会 | 1.招标开始前,招标人应及时组建监督小组,监督小组原则上由三人组成,一般为招标人本单位或上级单位纪检监察人员或审计人员、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职工代表。监督小组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有权就定标委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确保定标过程公正、公平。 2.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主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定标委员会应当推荐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进行定标。 |
4.2 | 定标标准 | 按以下定标因素综合考量,具体定标因素如下: 1.企业实力:因本项目是融合建筑、供配电、新能源发电等多学科的复杂工程。除招标文件要求资质外,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相关的资质或电力工程设计相关的资质。(提供相关有效的证明材料,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成员提供均可) 2.企业信誉:包括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各种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等。(提供相关有效的证明材料,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售后服务:投标人承诺具有固定服务网点和专业运维人员,如本项目的配电房设备、屋顶光伏等遇突发故障需抢修时,投标人自行承诺的到场时限。(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上传,格式自拟,须体现承诺的到场时限,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4.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以及提出的技术咨询建议:以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为准; 5.项目负责人答辩:以项目负责人现场参加答辩的材料为准。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答辩:答辩采用书面形式(暗标),答辩的内容应结合本项目特点,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综合素质、专业技术水平、项目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答辩题目数量为2题。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数量为答辩题目数量的3倍及以上,并在监督小组的监督下线下抽取。答辩采用统一的A4纸,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统一发放,答辩时间不超过20分钟,具体答辩开始时间现场另行确定。请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于答辩开始时间之前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开标室门口进行集合并签到(具体答辩时间和开标室编号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定标候选人授权委托人手机),若因项目负责人未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辩或未递交有效身份证原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项目经理答辩。本项评分由定标委员会独立评审后汇总。 注:①答辩现场各项目负责人须将手机保持关机状态,一旦发现违规作弊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答辩资格;②答辩采用暗标形式,答辩内容中不得出现能体现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语句或符号,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答辩资格。 |
4.3 | 定标方法 | 本项目采用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17时30分至2026年7月19日23时59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CA办理程序及资料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CA证书办理点:①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电话:18994570775;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52327879。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15380802178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诚信库链接的所有材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同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当诚信库链接无法访问时,以便评标委员会通过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中原件扫描件的方式开展评标工作。若投标人未将本次招标要求提供诚信库链接的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2评标时,若发现投标文件中部分或全部投标人的诚信库链接无法访问的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可不再查看诚信库链接,仅对投标人提供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金湖县尧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金湖县人民路268号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金湖县金湖西路139号利达大厦三单元407室 |
联系人:张经理 | 联系人:赵工 |
电话:0517-86906561 | 电话:0517-86898966 |
传真:0517-86906561 | 项目负责人:陈工 |
邮编:211600 | 传真:0517-86898966 |
电子邮箱:jhxyxsyyxzrgs@163.com | 邮编:211600 |
| 电子邮箱:2395927386@qq.com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金湖县数据局
联系电话:0517-86850578
10.3异议渠道
根据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活动的通知》,投标人依法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均应当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