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容高压AI+车规电容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320800033700735400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容高压AI+车规电容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淮经开备〔2026〕10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淮安名驰智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淮安名驰智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高容高压AI+车规电容项目施工(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高容高压AI+车规电容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经十九路西侧,东七路南侧。
2.3 建设内容:包括 1#厂房(含洁净车间的施工)、2#厂房、职工餐厅、固废仓库、门卫、甲类仓库、危废仓库、污水池、消防泵房、应急水池、基坑支护、非机动车车棚、南入口大门门库、室外道路、机动车位、绿化、室外给水、室外排水、室外照明监控、供配电等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本项目占地约32亩,总建筑面积29430.56m2(地上建筑面积28825.3 m2、地下605.26平方米),地上建筑包括1#厂房26898.5m2、2#厂房315 m2、职工餐厅811.8m2、甲类仓库、危废仓库490 m2、固废仓库256m2、门卫54 m2,本项目1#厂房施工内容中包含洁净车间的施工。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10000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土建、安装、装修装饰等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动态千级洁净车间。
2.9 工期:24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企业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
注: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事【2021】40号)文件的规定提供有效的电子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自2023年6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23000平方米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500万元的工业厂房工程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4.2自 2024 年7 月16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2025年7月16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2)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标准如下: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 18 分 投标人业绩: 2分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是 □否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 80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0 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98%。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2.3.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详见评分因素中的页数要求,每超过1页的,扣 0.2分。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80 页,每超过1页的,扣 0.2 分。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
评分因素 | 页数要求 | 分值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 不超过 4 页 | 2分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不超过 4 页 | 2 分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10 页 | 3 分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10 页 | 2 分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不超过10 页 | 2 分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不超过27页 | 3 分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 不超过15 页 | 2 分 |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①题目数量:两题,每题1分。 ②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在2026年7月16日14时(北京时间)前到达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一楼(淮安市淮安区城西北路29号)签到并参加现场书面答辩,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现场参加答辩,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或未携带身份证原件的均视为弃权处理,本项不得分。 ③答辩形式:现场书面答辩,答辩采用暗标,由评标委员会对项目负责人现场书面答辩内容进行评分,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无需制作该部分相应文件。 ④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服从现场安排。 | / | 2 分 |
2.3.4(2)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企业自2023年6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23000平方米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500万元的工业厂房工程施工的,有一个得1分,满分1分。 须提供以下材料,缺一不可: (1)中标通知书; (2)施工合同; (3)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注:1)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2)类似工程金额、类似工程面积均以施工合同为准,施工合同未描述面积的,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面积描述不一致的以施工合同为准,均未描述或描述不清的不予认可。类似工程内容在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任一材料中体现即可,否则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 3)类似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4)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中建设单位名称、承包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中项目名称必须能体现出是同一个项目,如不能体现的,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5)以上证明材料均需链接至诚信库。 6)本项目已作为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再参与投标人类似工程和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评分,且投标人类似工程和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不重复计分,同一项目只计取一次得分。 | 1分 |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6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23000平方米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500万元的工业厂房工程施工的,有一个得1分,满分1分。 须提供以下材料,缺一不可: (1)中标通知书; (2)施工合同; (3)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注:1)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2)类似工程金额、类似工程面积均以施工合同为准,施工合同未描述面积的,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面积描述不一致的以施工合同为准,均未描述或描述不清的不予认可。类似工程内容在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任一材料中体现即可,否则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 3)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中担任的职务必须是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必须有相应描述,否则不予认可,描述不一致的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并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 4)类似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5)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中建设单位名称、承包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中项目名称必须能体现出是同一个项目,如不能体现的,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6)以上证明材料均需链接至诚信库。 7)本项目已作为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再参与投标人类似工程和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评分,且投标人类似工程和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不重复计分,同一项目只计取一次得分。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 1分 |
2.3.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80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 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 投标报价计算步骤: 1.评标基准价计算:根据公式计算出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例如:计算结果为123.456元,则取123.46元。 2.偏离率计算:计算投标报价(如需修正,则以修正后的价格进行计算)相对于评标基准价的偏离率,并保留四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五位小数四舍五入。该值在后续计算中如需以百分比形式展示,则直接转换为对应的百分数。例如:偏离率0.04537经四舍五入后为0.0454,对应百分比为4.54%。 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根据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例如:得分为98.456分,则取98.46分。 | 80分 |
2.3.4(4) |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 | (1)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各子目综合单价下浮 %乘以权重系数 %(50%及以上),加所有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报价中相应子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剔除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中相应价格正负20%的综合单价)乘以权重系数 %(50%及以下),确定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 (2)将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进行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该子目的合价金额超过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 %(一般为评标价的0.5%-1%)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3)特殊情形下,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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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 6 月 25 日17时30分至2026年 7 月 15 日23时59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huaian.gov.cn:50088/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 7月 16 日上午0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淮安名驰智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淮安市淮安区经八路80号
联系人:史女士
联系电话:0517-85909220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国际商城A3号楼6楼
联系人:纪工
联系电话:0517-85983788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淮安市淮安区数据局
联系电话:0517-85189605
10.3异议渠道
通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