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兴仁镇通富佳苑四期建设项目供配电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A320612030700049700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仁镇通富佳苑四期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通行审投核〔202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人民政府,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南通空港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人民政府、南通空港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州区兴仁镇通富佳苑四期建设项目供配电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通州区兴仁镇通富佳苑四期建设项目供配电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位于通州区兴仁镇孙家桥村,西至通富北路,北至运盐河,东至太平路,南至新地西路
2.3 建设内容:通州区兴仁镇通富佳苑四期建设项目供配电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机械及电力行业规范标准;符合国家电网相关标准、要求和省、南通市供电公司相关要求及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规范等要求;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通过(含供电主管部门验收),CA系统中统一填写“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约6240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1、从小区电源接入点(前置环网箱)至用电计量表位及表箱出线至配电动力箱的全部供配电工程。含红线内供配电排管、各类电缆手井、高低压电缆敷设、开闭所及配电所内高低压配电设备(含模拟屏、挡鼠板、制度板、绝缘垫、接地装置、高低压验电笔、高低压绝缘靴等其他必备器具、器材)、室外电缆分支箱、居民及公建用电电表计量箱等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送电;2、计量及采集、智能用电工程、配电房智能化工程内容按供电答复、审图意见及设计图纸、供电部门验收要求执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补充说明等。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2.9 工期:总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7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重要提醒: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要求,2025年7月1日起通过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系统为持证企业自动换发电子证照,请各投标人及时通过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系统自行下载。2025年7月1日之前取得承装、承修、承试三级资质的单位应及时按照(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文件要求换领新证。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特别提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自2024年6月1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自2025年6月1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自2021年6月1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投标时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②投标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③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未处于不合格状态。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资格审查办法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按规定格式填写 |
| 法人授权委托书 (如有授权) | 按规定格式填写 |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质等级 |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重要提醒: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要求,2025年7月1日起通过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系统为持证企业自动换发电子证照,请各投标人及时通过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系统自行下载。2025年7月1日之前取得承装、承修、承试三级资质的单位应及时按照(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文件要求换领新证。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特别提醒: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
|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 | 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投标企业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
|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 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格式为准 |
|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 |
|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 |
| 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 | 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2)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如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还须提供办理银行保函的费用是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到出具保函的银行账户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全部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板块。 |
5.评标办法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不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 16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投标报价: 82 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有效报价≥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95%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的取值为92%;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3.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暗标) |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要求:页面尺寸一律采用A4格式,无需制作封面。施工组织设计中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人员名称、页眉页脚、页码、水印(含底纹等)、业绩或其他任何可以识别投标人的标记。除图表外,字体格式统一为黑色仿宋GB2312,字体大小统一为小四号字体(字体不得加粗、斜体、划线等标识性标注)。图表、图片等所有内容不得为彩色(如有人脸必须打成不可辨识阴影)。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本项要求不适用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 0.1 分。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项目负责人答辩采用现场书面答辩(项目负责人必须认真踏勘施工现场), 问题共2题,每题分值为1分,本项最多得2分。 答辩统一使用黑色签字笔(自带)进行答题,书面材料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人员姓名;不得出现能显示企业特征或其他提示性的标记、标识;不得包含投标人相关信息及标注无关的记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注:答辩时长为20分钟。 请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2026年 7月17日10:30前抵达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197号区政务中心3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0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书面签到及现场答辩,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或未参加答辩的均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答辩,答辩得0分,同时未参加答辩环节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不计入评标基准价计算。 |
| 评分因素 | 页数要求 | 分值 |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 | 不超过 5 页 | 1分 |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 4 页 | 2分 |
| ?施工过程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 10页 | 2分 |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不超过 12页 | 1分 |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不超过 28页 | 2分 |
| ?本供电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 不超过 7 页 | 2分 |
| ?变压器、高压柜、低压柜、电缆的安装、调试、验收等方案 | 不超过 7 页 | 2分 |
| ?变压器、高压柜、低压柜、电缆质保期内售后服务体系及维保方案 | 不超过 7 页 | 2分 |
|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暗标) | | 2分 |
| 2.3.4(2)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每提供1份投标人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业绩的得1分,最高得2分。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23年5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住宅小区10KV及以上供配电工程且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3740万元及以上),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注:(1)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至少建设单位(或供电主管部门)、施工单位盖章。 (2)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3)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2分 |
| 2.3.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82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 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82分 |
| 3.4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5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推荐所有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5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5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详细评审得分并列第5名,采用抽签方式确定入围中标候选人。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不排序。 |
| 4.2 | 定标标准 | 定标(择优)因素: 以下资料在定标会召开前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交至指定地点, 由组建的定标委员会结合定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以及以下因素进行综合评定,投票决定: ①企业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几年营业额、利税额、财务状况、纳税情况(需提供相应的复印件); ②企业所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获得国家级荣誉(需提供相应的复印件); ③企业的信誉等级以及行业的信用等级; ④企业过往业绩的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需提供相应的原件,并最少提供一份房屋建筑项目的评价); ⑤所投入的项目部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承诺与投标人员、合同备案人员一致); ⑥其他材料。 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资质高企业优于资质低企业; ②营业额大企业优于营业额小企业; ③工程业绩技术复杂、难度大的企业优于工程业绩技术相对简单、难度较小的企业; ④履约评价好企业优于履约评价差企业或者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的履约评价; ⑤ 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优于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较轻企业优于不良行为记录较重企业; ⑥ 已有履约记录且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企业优先于没有履约企业; ⑦ 获得国家级荣誉多企业优于获得荣誉少企业; ⑧ 行业排名靠前企业优于行业排名落后较多企业。 |
| 4.3 | 定标方法 | ?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9时00分至2026年7月16日9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7月16日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本工程采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8.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 招标人: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 南通空港置业有限公司(集中建设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通州区金霞路555号江海圆融汇1#楼6层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80号 |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人:刘鹏程、严建飞、单晓津 |
| 电话:0513-68385082 | 电话:0513-86101116、15306485157 |
| 传真:/ | 项目负责人:刘鹏程 |
| 邮编:226300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邮编:226007 |
| | 电子邮箱:2466286829@qq.com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
联系电话:0513-86028136
10.3异议渠道
异议受理的机构:南通空港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通州区金霞路555号江海圆融汇1#楼6层
联系方式:0513-68385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