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芦溪县城镇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二标段采购需求征集意见公告
江西鸿运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芦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萍乡市芦溪县城镇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二标段招标前期的采购需求方案进行征集。为更好地了解市场需求,获得潜在供应商充分响应,保障项目采购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采购需求面向市场进行公开征集意见,欢迎潜在供应商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向指定的邮箱提交相关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萍乡市芦溪县城镇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二标段
2.招标项目编号:HYS-LX-2026-013
3.预算金额:1460.4万元
4.服务期限:365天
5.采购清单:详见附件征集清单
6.供应商资格:能够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征集方案说明
(1)提供完整准确的征集采购预算价,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服务要求、市场价格、商务条款、评分细则等。所提供的采购预算价将作为征集人编制采购需求和招标文件重要参考依据。
(2)方案征集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0日24:00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不予接受;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
(3)回复意见方式:潜在供应商在回复意见截止时间前,按附件中<<采购需求方案征集回复函>>的格式,将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格式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word版本格式发送至2418732036@qq.com邮箱,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萍乡市芦溪县城镇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二标段征集意见 —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其他说明
(1)图纸附件说明:本次征集同步配套施工图纸,图纸仅为方案初稿,仅用于本次市场意见征集参考;采购人可结合征集意见、现场实际、规范要求优化图纸及采购清单,正式招标文件以更新版图纸、清单为准。
图纸与采购清单内容冲突时,以本公告采购需求文字描述优先;图纸仅限本次项目征集使用,严禁供应商转发、挪作其他项目。
(2)本次市场征集仅用于摸底市场行情、收集优化建议,征集预算、供应商提交报价、方案仅作为编制采购需求、招标文件参考依据,不构成招标承诺。
(3)参与本次征集意见的潜在供应商,在本项目正式招标无任何优待;未参与征集的供应商仍可正常投标;供应商如实提合理化建议不会被歧视。
(4) 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踏勘费用、人身及财产损失自行承担。
(5)本次公布的采购需求、图纸、技术参数、设备清单及预估数量均为前期初步方案,仅用于市场意见征集,不作为最终采购依据。采购人在不改变项目核心建设内容、不突破1460.4万元预算前提下,采购人可根据征集意见、专家论证、资金安排、现场勘查及项目实施需要,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优化、细化、增减,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参数、配置标准、设备型号、数量及部分建设内容的合理变更;最终采购范围、参数、数量以正式招标文件为准。供应商对本次征集参数提出的意见、报价,不构成对采购人的任何约束。
(6)意见闭环机制:征集截止后,代理机构会同采购人梳理全部有效意见,形成征集意见汇总表留存归档;对具有可行性的优化建议,将纳入正式采购需求;征集意见汇总情况不在外网单独公示,正式招标文件会体现合理优化内容。
(7)政府采购政策征集:欢迎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节能、环保、绿色环卫设备、中小企业扶持、新能源车辆配套等政府采购政策适配方案提出建议。
三、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芦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苏超波
联系电话:0799-7551117
联系地址:芦溪县芦溪镇
四、采购需求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江西鸿运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彬
联系电话:15179962683
联系地址:江西省萍乡市经开区鹅湖学校侧红房子1号楼3楼
邮箱:2418732036@qq.com
特别声明:本公告仅作为本项目采购前期市场调研,所有征集的方案仅供我单位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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