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福建新榕地产年度营销推广活动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福建新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对
福建新榕地产年度营销推广活动项目
进行
公开
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投标。
2.
招标范围和内容:
2.1
招标范围:
合同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元)
货物明细、规格型号、技术指标及要求
交货地点
1
营销推广活动项目
详见附件
《年度营销推广活动清单》
详见附件
《年度营销推广活动清单》
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印刷样本进行印刷,印刷清单详《年度营销推广活动清单》
福建新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竞价方式
1
、本次以人民币竞价;
2
、本次采购项目合同包的最高限价详见竞价货物一览表,竞价超出最高限价单价,均按无效竞价处理。
3
、须根据附件《年度营销推广活动清单》中的限制单价对每个细项进行详细报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
2.2
招标内容:
2.2.1.
乙方制作的物品,应负责承担运费、装卸费及人工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物品送至合同约定的地点,供甲方收货验收
。
2.2.2.
乙方的物料制作品种齐全丰富,样式美观新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营销策划、礼仪庆典,服务意识、配合度高、执行力强,具有法人资格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2、须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3.3、投标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并附加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4、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及以上房地产企业营销推广活动服务的经验并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根据商业法规合法运作,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近两年的完税证明资料
);
3.6、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承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
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
月
19
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后岗高科技开发区GJ-14号201室 )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套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采用密封式报价方式,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顺序,得分排名在前的前两名投标人选定为该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出现相同最得分相同时,则采取随机抽取方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2
月
6
日
1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
福建新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德市闽东中路海滨壹号三楼)。接收人:谢先生。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www.fjbid.gov.cn
)
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新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地址:
宁德市闽东中路海滨壹号三楼
,邮编:
352100
电话:
0593-2513560
联系人:
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后岗高科技开发区GJ-14号201室
邮编
352100
, 传真:
0593-2536988
;
联系人:
黄先生
, 电话:
0593-2536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