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Y029线安溪县祥华乡祥地至和春公路改建工程(重新招标)
1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Y029线安溪县祥华乡祥地至和春公路改建工程(重新招标)
已由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安发改审【2016】14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溪县祥华乡和春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及自筹
,招标人为
安溪县祥华乡和春村民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
。
2.2
项目的规模:
Y029线安溪县祥华乡祥地至和春公路改建工程(K0+000~K8+115) -路面工程、边沟、涵洞及安保工程为四级公路,路线总长度8.115公里;内容包括:桩号K0+000~K8+115范围内路面、边沟、涵洞及安保等项目。工程造价1799.3270万元。
。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
30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
1
个标段,本次共招标
1
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施工
标段
所属组别
里程桩号
长度
(
km
)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施工
工期
1
Z1
K0+000~K8+115
8.115
Y029线安溪县祥华乡祥地至和春公路改建工程(K0+000~K8+115) -路面工程、边沟、涵洞及安保工程为四级公路,路线总长度8.115公里;内容包括:桩号K0+000~K8+115范围内路面、边沟、涵洞及安保等项目。工程造价1799.3270万元。
30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1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
1
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
3
简要填写):
无
。
(
3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一
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
一
个标段。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5
与招标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6
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
,
否则
,
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
登录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qzzb.gov.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含《工程量清单》)
及设计图纸
。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
招标
不组织踏勘现场。
5.2
本次
招标
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
2018年02月08日09时00分
,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qzzb.gov.cn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线上递交投标文件费用200元/份。
5.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5.5
投标文件需包含
1
份商务文件及投标人所能满足招标条件要求的所有标段的报价文件。
5.6
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姓名、个人业绩和相关证书编号,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将在
http://www.qzzb.gov.cn
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8年02月07日17时00分
。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第1标段350000元
。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必须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或按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投标。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写明投标项目名称,以到户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招标
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
http://www.fjbid.gov.cn
)
、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
等媒体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安溪县祥华乡和春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章):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
安溪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
电话:
0595-23232316
2018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