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武安中心幼儿园活动场地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泰县武安中心幼儿园活动场地工程
已由
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泰发改批[2016]245号文
批准建设及招标, 建设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及上级补助
,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长泰县教育局
,代建单位为
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长泰县总工会南面
;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工程预算审核价为:
人民币438561元(含暂列金20000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武安中心幼儿园山坡、沙坑、围墙、值班室等(具体以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为准)。
2.4.
发包价(即中标价,下同):
人民币413894元(含暂列金20000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
临时建造师
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并提供有效的证明
。
3.5.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7.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
[
高检会(
2015
)
3
号文
]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应在有效期内。
3.8.
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
不要求
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漳政办
[2012]222
号和漳行政
[2013]17
号(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电子招投标的规定)
。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至
2018
年
1
月
29
日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
。
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
CA
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zzgcjyzx.com
)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3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6%)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应在
2018年 1 月 29 日17:00时
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仟元(
¥
8000
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人应使用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提交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 1 月 30 日上午08 时30 分
,
提交地点为
长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长泰县建设局九楼)
;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0512-58173200、400-850-3300。
7.2
、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7.3
、
投
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的
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应持
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原件)
到场核
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
复印件
(
加盖公章
),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项目负责人未亲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default.aspx)、
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com)、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
http://www.zzgcjyzx.com
)、
中国.长泰(http://www.changtai.gov.cn)
上发布。
9.
招标代理费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7000元计取,
代理服务费按代理合同约定由中标人支付,若投标人递送了投标书,视为同意了本约定,投标人在投标总报价中应考虑此项费用。并在中标后接到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费。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长泰县人民西路101号
邮编:
363900
电话:
0596-8329261
联系人:
小叶
招标代理机构: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3梯2509-2512室
,邮编:
363000
电子邮件:
hrc2161156@163.com
电话:
0596-2161156
,传真:
0596-2161156
联系人:
小黄
。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长泰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长泰县人和南路(建设局九楼)
监督部门:
部门或机构名称:
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部门或机构名称:
长泰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