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
)
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闽发改网审投资函[2019]16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检察院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招标人为
福建工大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
,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
6858.39万元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片区南林大街与闽越大道交汇处东北侧
;
2.2.
项目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1014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64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附属用房、地下停车场等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
1
)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
2
)招标类型: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对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进行一体化招标,具体内容如下:①设计工作包括: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及专项工程的方案及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建筑、结构、建筑内外装饰、局部精装修、总体道路、给排水、污水处理、暖通、消防、电气(含可靠性用电外线部分)、临时用电、防雷、电梯、人防(异地建设)、建筑智能化、停车场、标识标牌、交通标线、室外总体景观、夜景照明及外幕墙等专业或专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应采用BIM技术设计,并向招标人提供BIM技术应用成果。其中,施工图须通过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编制并通过福建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确定。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前期“三通一平”中的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附属工程(配电房、大门、围墙、值班室、水泵房、强弱电机房、挡土墙、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燃气、强弱电、网络)、施工期间的临时用水、电(含红线范围外及红线范围内)以及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安装。本项目分阶段实施,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③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建筑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④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5352.1291万元,具体计算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390个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不划分标段
;
2.7.
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装配式建筑的单体建筑应符合《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要求,并通过设计阶段预评价。2.7.2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2.7.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装配式建筑的单体建筑应符合《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要求,并通过装配式建筑施工阶段评价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
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
(1)
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
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
3.4.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3.5.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7.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企业法人和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均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PC)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混凝土预制构件(PC)厂商需满足以下要求: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体现股权或出资情况的工商登记信息的复印件;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的复印件,上述所有复印件均盖预制构件厂商和投标人公章。允许一家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多家投标人的构件供应厂商
。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
综合评估法
。
4.2
定标方法:
推荐中标候选人数:
1
名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1月30日 09:00:00
(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2年2月10日 18:00:00
通过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npztb/)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2年3月2日 08:30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50万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2年3月2日 08: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
完成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
8.2
履约担保形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3
履约担保期限: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npztb/)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工大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 座2楼
,邮编:
/
电子邮箱
:
/
电话:
17605033671
,传真:
/
联系人:
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609室)
,邮编:
350002
电子邮箱
:
/
电话:
0591-28309073、38872069
,传真:
/
联系人:
0591-28309073、38872069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
http://ggzy.np.gov.cn/npztb/
联系电话:
0599-8317272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99-872300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南平市武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廖俊波纪念馆旁)5层
联系电话:
0599-8317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