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柘荣县商务中心大楼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
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柘荣县商务中心大楼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
已由
柘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柘发改审批
[2026]4
号文
批
准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
柘荣县宏柳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单位自筹
,
招
标
人
为
柘荣县宏柳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条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监理进行
公
开
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柘荣县荣华路以西、柳城西路以北
。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224.08平方米(约6.34亩),总建筑面积11228.45平方米,容积率1.9,其中计容建筑面积8025.75平方米,不计容3202.70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3003.27平方米,地上设备用房面积199.43平方米),建筑密度50.00%,绿地率10%。本项目计划建设商业、餐饮、娱乐、办公为一体的综合性商务中心大楼,并配套道路、绿化、停车场等设施,共5层,高度23.95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的施工监理工作。施工监理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
暂按
5388.11
万元(最终以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
[2007]67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5]299
号)及结合市场行情(下浮系数为
50%
)
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暂定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128.5881
万元×
1.0
(专业调整系数)×
0.85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0
(高程调整系数)×(
1-50%
)
=54.6499
万
元
。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
设计阶段
(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
(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
。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318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相关工程监理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乙
级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资质。
要求
拟推荐中标候选
人注册人员应满足
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
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6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
与
拟派总监一致。
3.7
其他资格要求:
1.
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
[2021]2
号)的要求执行。
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注册人员专业和数量应满足本招标项目所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http://jzsc.mohurd.gov.cn
),本项目所需资质类别等级对应的资质标准注册人员的网页截图(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标前截取)。若注册人员不满足相应“监理资质”标准要求的投标人,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宁德行政区域外无在建项目,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
-
在建项目施工监理项目部人员查询(网址:
https://220.160.52.164:20082/wbgs/zjxmsgjlxmbry-search/index
)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一旦发现在宁德行政区域外有在建项目或在宁德行政区域内有
2
个以上(含
2
个)在建项目的(即本项目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在宁德市行政区域外无在建项目,且在宁德行政区域内没有或仅有
1
个在建项目),将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有权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4.
福建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须提供系统截图)。
5.
根据闽建办筑函
[2021]10
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至
投标截止时间前
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1
万元(
1.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5
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
[2023]7
号)的文件要求
,
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下(含
1000
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2.
根据关于暂停执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若干条款的通知(闽建筑
[2026]4
号)暂停执行第五十条“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提交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故本招标项目允许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提交除现金形式以外的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3.
根据《柘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12
部门关于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宁建规〔
2024
〕
2
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
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管理办法
>
的通知》(闽建筑
[2024]41
号)文件规定:实行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建省龙头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属于免缴投标保证金的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建省龙头企业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附上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对于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应当无条件按人民币
1
万元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由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将其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http://ggzyfw.fujian.gov.cn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柘荣县宏柳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柘荣县柳城北路82号
,邮编:
3553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8359393122
,传真:
/
联系人:
曾金华
招标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化工路236号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东区C地块3#楼21层29办公
,邮编:
350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3313711251
,传真:
/
联系人:
陆玮斌(项目负责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
4009980000
、
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柘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柘荣县柳城东路
106
号
联系电话:
0593-838688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柘荣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三层
联系电话:
0593-6190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