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
三
)
工程名称
新能源动力电池配套产业园(施工“评定分离”)
招标阶段
施工
招标
关于
新能源动力电池配套产业园(施工“评定分离”)
项目负责人陈述答辩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投标人:
陈述答辩考核是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定标方案前附表明确要求的定标要素,陈述答辩考核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及应参加答辩的投标人(所有入围投标人以及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均为参加陈述答辩的通知范围)以及项目负责人名称、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总则
为确保项目负责人陈述答辩工作安排合理,工作人员分工明确,有关人员互不干扰串通,陈述答辩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参加陈述答辩的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下简称陈述答辩人员)应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二、陈述答辩人员
1.陈述答辩人员必须为投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除此之外的其他人员不得作为答辩人员。
2.陈述答辩人员应携带《陈述答辩授权委托书》(具体格式详见附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加盖公章),在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准时签到并向工作人员提交身份验证(验证时应摘除口罩),验证通过方可参加答辩,未准时签到或验证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答辩。
3.陈述答辩人员在答辩期间应全程携带工作牌。
4.身份验证后工作人员留存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三、
陈述
答辩签到时间、地点
1.
签到时间:
202
6
年
7
月
1
日
上午10:15
前
2.签到
地点:
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四层开标室7(C406)
向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到。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18959290527
/
18959290825
。签到地点即为候辩室。
答辩人员应充分考虑交通因素及时签到,未按规定时间签到的,视为放弃答辩。签到地点即为候辩室。
四、
陈述
答辩方式
现场语音答辩
,
陈述答辩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定标委员会透露姓名以及所属投标人名称,否则陈述答辩不得分
。
五、
陈述
答辩
控制
时间
陈述答辩的总时间严格控制为
不超过
12
分钟
。
答辩室内提供计时器,剩余2分钟时由工作人员提醒,计时开始后至前述控制时间截止时停止陈述答辩。
六、
陈述
答辩流程
1.主要流程
1.1答辩顺序由现场随机抽取确定,随机抽取规则如下:
(1)投标人代表号即为投标代表球号;
(2)由建设单位代表(除定标委员会成员以外)或代建单位代表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抽取机中放入所有投标人代表球号,依次抽取,第1次抽取出的球号对应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第一个参加陈述答辩,其余依次类推;
(3)在抽取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工作失误或设备故障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结果无效,应当重新抽取。所有抽球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
1.2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根据随机产生的陈述答辩顺序号依次引导陈述答辩人员进入答辩室。
2.其余流程
2.1工作人员应宣读陈述答辩纪律。陈述答辩人员签到并经身份核验后,应根据工作人员的安排,寄存个人物品中所有电子设备、纸质材料及其他可能影响陈述答辩的物品,且不能随意到处走动。
2.2候辩期间如需用餐,由工作人员统一订餐,用餐地点为候辩室。
2.3陈述答辩人员候辩期间如需使用卫生间,应由工作人员陪同,不得接触其他人员。
2.4陈述答辩结束后,陈述答辩人员不再进入候辩室,应领取个人物品后在工作人员监督下迅速离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得以任何形式接触其余答辩人员。
附件
1
:
陈述
答辩授权委托书
(招标人名称)
:
我公司现授权
(姓名)参加
(
招标项目名称
)
的项目负责人陈述
答辩,前述人员为投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负责人。
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投标人
: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2
投标顺序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002
宝冶(厦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王瑞庚、沪1312019202004746
003
中建二局(厦门)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吴贤达、京1332013201433782
004
中建三局(福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向海波、闽1352018201902716
005
中建一局集团东南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冯建雄、京1112011201119295
006
中建八局东南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郑宏伟、沪1312020202105214
007
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钟海彬、闽1352016201718551
008
中建五局海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舒畅、闽1352013201409689
招标人:厦门火炬集团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
年
6月26
日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
年
6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