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GC533300202600066001001 |
| 标段名称: | 六库街道阳坡村“一缕阳坡”旅居配套设施(EPC)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7-01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7-15 09:00 |
| 开标地点: | 第二开标室(414:泸水市)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462.39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1)设计范围:本项目招标建设规模范围内全部建设内容的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提供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和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
(2)施工范围:完成经审核通过的设计施工图定稿中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以及施工工程所需各项设备的采购、安装。并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及采购等相关资料移交工作。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总承包企业作为牵头人,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保证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和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和合同谈判等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2)联合体各方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应匹配职责分工并明确承包工作范围内容,联合体中的各成员应具备所承包工作范围相应的资质,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均无效。 |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应具备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的相关法定凭证。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取得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应当注册在投标企业),且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9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主要负责设计一方),且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9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主要负责施工一方),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9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
5.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 |
| 业绩要求: | 不要求 |
| 其他: | 1.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且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9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2.拟派施工人员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3.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或2025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1个年度的,可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牵头人提供即可)
4.信誉要求:
4.1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2023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且投标人与招标人无任何隶属关系,提供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2提供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未撤销的承诺,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新公司根据成立年份提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牵头人提供即可)
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的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4失信信息: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的各项目负责人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无失信行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