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供水(金门供水)安全保障调度中心建设工程(室内装修及厂区景观提升工程)
补充通知
2
各投标人:
福建省晋江市供水有限公司
的
晋江市供水(金门供水)安全保障调度中心建设工程(室内装修及厂区景观提升工程)
(招标编号:
晋建施招
2026
0605020)
,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1、《招标文件》专用本第2章
投标须知
第
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
15项号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修改如下:
15.
4.1
/4.2
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房屋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
本招标项目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不适用
为牵头人。
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各方中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
/
确定。
注:
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②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下称“评价系统”)每季度公布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投标人可以通过评价系统查询本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③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
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
60分确定。
④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8项规定的要求另行将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给招标人。未按规定提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5.
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6.投标人应按照《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泉建筑(2018)11号)要求提交《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该承诺书作为资格标的组成部分(格式详见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
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 章“投标须知”、第 3 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 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2、
《招标文件》专用本第
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8项号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要求修改如下:
1.
21.5
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要求
1、提交时间:
2026
年
07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00
秒前。
2、提交方式:投标人按照第
①
种方式提交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材料。
①线下提交方式:
按照提交时间和下列提交地点、密封要求,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人员,具体要求详见第
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
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提交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
SOHO C3座2601;(投标人可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收件人:游连阁,联系电话: 18046072902;。到付件将不予接收。未及时寄达上述地址,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密封要求:
装入密封信内提交。
②
线上提交方式:
不适用
3、《招标文件》专用本第3章投标须知第1节
评
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第
5项号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修改如下:
5
4.1.9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1、项目负责人
1
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
及等级:
不低于贰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
B
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
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的
扫描件并加盖
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
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2
、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职称:
中级
及以上工程类职称
(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
。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
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职称等级的相关证明
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
保缴费证明(总公司投标时使用的人员,如是分公司缴纳的社保,予以认可。如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公司、子公司等其他单位
或个人缴纳社保的,不予认可。
)所署单位为准。
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
2018〕37
号文附件
1,
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
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施工员:
2
人
;土建施工员
1 人、装饰装修施工员 1 人
土建
质量员:
1
人;
材料员:
1
人;
机械员:
1
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2
人
;(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配备1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1证),其持证人员不可由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3证)替代))
劳务员(
(也称
“劳资专管员”)
:
1
人
注:
(
1)上述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政务服务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在系统上生成《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后在资格文件中上传。《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列明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的人员岗位和数量
要求。
(
2)上述各类执业注册证书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
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
3)对除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
员,评标委员会根据《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仅评审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交其他相关
证明材料。
(
4)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派出
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应人
员证书进行核
对。若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
意见:
a、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部施工
管理人员
无法在合同签订后
30
日
内全部通过福建省建设
工程监管一体化
平台登记的,或无法在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提供《拟派出施工现场
管理人员表》登记的人员证书的,或《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
的人员证书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
究投标人责任;
b、除不可抗力外, 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
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10
万元违约金;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
标人交纳
3
万元违约金。
3、
《招标文件》专用本第
4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
3
节
专用合同条款
第
20.3条款修改如下: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无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无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无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无
。
其他事项的约定:
无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无
。
4、《招标文件》专用本通用本补正数据表修改如下:
通用本补正数据表
序号
条款号
原通用本内容
补正后内容
1
《通用本》第
5章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
第
2节 招标控制价
第一条款
一、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作为投标报价的参考。
一、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招标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招标控制价作为投标报价的参考。
2
《通用本》第
5章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
第
2节 招标控制价
第三条款
详见通用本
三、采用简易评标法招标的项目,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完整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量偏差错误的修正按照第四章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执行,综合单价偏差按实调整,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
3
《通用本》第
5章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
第
2节 招标控制价
四、招标控制价需满足下列编制要求
增加第
4条款
无
增加:
4. 招标控制价应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调差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种应符合下列规定:
(
1)房屋建筑工程优先列出钢材(结构用)、水泥、商品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外脚手架和模板支撑脚手架钢管、电线电缆、桥架、管材(含风管)等主要材料。市政工程优先列出钢材(结构用)、水泥、地材及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粒料等商品混合料。
(
2)除上述优先列出的主要材料外,其余的主要材料原则上按照该材料金额占材料费的比例数从大到小排序列出。主要材料累计总比例不少于70%。
(
3)已列出的成品、半成品,其组成材料不得再列为主要材料。辅助材料、次要材料不得列入主要材料。
4
《通用本》第
5章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
第
2节 招标控制价
增加第五条款
无
五
、招标控制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所包含清单组价信息,待中标后,由招标人另册提供做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5
《通用本》第
8 章“投标文件格式”第 1 节的“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具体内容详见本专用本第
8章投标文件第1节资格文件的格式1“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6
《通用本》第
8 章“投标文件格式”第 1 节的“十四、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
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具体内容详见本专用本第
8章投标文件第1节资格文件的“十四、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
7
《通用本》第
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节的“资格文件”
无
具体内容详见本专用本第
8章投标文件第1节资格文件
附件
1
:《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
8
《通用本》第
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节的“一、投标函”
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具体内容详见本专用本第
8章投标文件第 2 节商务文件的格式1“投标函”。
9
《通用本》第
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节“二、投标函附录”
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具体内容详见本专用本第
8章投标文件第2节商务文件
的
“
二、
投标函附录
”
10
《通用本》第
5 章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 第 3 节 投标报价 第六条款
六、中标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相应清单综合单价的偏差高于
10%或低于20%,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变化的,结算时比较中标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人的相应综合单价,增加的工程量执行较低单价,减少的工程量执行较高单价。
六、中标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相应清单综合单价的偏差高于
10%或低于20%,因合同条款第 10 条〔变更〕引起工程量变化的,结算时比较中标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人的相应综合单价,按照下列规定调整合同价格:(1)工程量增加的,按照增加的工程量乘以较低单价调增合同价格。(2)工程量减少的,遇合同条款第 10.1 款〔变更的范围〕第(1)、(2)项中取消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取消或减少的工作未变更为其他工作)、工程量清单错误、招标控制价错误情形的,按照减少的工程量乘以中标人的综合单价调减合同价格;除上述情形外,按照减少的工程量乘以较高单价调减合同价格。
11
《通用本》第
8 章“投标文件格式”第 2 节“商务文件”
无
具体内容详见本专用本第
8章投标文件格式之第2节商务文件
《危大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
说明:除了
“投标须知 ”、“通用合同条款 ”外,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通用本》其他内容进行修改的,则应将需要修改的内容填入《专用本》的“通用本补正数据表 ”。
4、
《招标文件》专用本第
8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
2节 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如下: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发包价为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玖万玖仟
元(
¥ 99000
元)。
4.如中标,我方承诺:
(
1)将派出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建造师注册编号)
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
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
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
6)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
(
7)政府审计部门要求对我方收取的工程款资金流向进行延伸审计的,我方无条件接受延伸审计并主动配合。
5.我方已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了审查,保证其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存在虚假,同意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弄虚作假进行处理。同时,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4.3款(第10项除外)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一旦我司该工程中标,将严格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办规〔2025〕7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工程渣土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泉建建〔2014〕16号)、《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渣土运输管理的通知》(晋建综〔2015〕282号)(上述文件如有最新规定或更新的,按最新文件执行) 要求对建筑渣土进行处置及运输管理。承包人工程开工前,将建筑渣土运输委托给已纳入市渣土车安全管控平台目录且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渣土运输企业承运,及时组织运输单位办理建筑废土处置运输审
批手续,并取得公安部门核准的行驶路线牌,督促运输单位按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建筑废土装载和处置,落实车辆登记、车厢密闭、净车出场等文明施工措施
7.本工程若需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一体化”服务业务,一旦我方中标,如我方不具备“建机一体化”服务业务资格,承诺按闽建筑〔2012〕35号文及闽建筑〔2013〕12号文要求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并按规定将分包合同送主管部门备案。
8.一旦我司该工程中标,我方承诺严格执行《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6〕34号)规定,加强工程项目劳务工人实名制组织管理。
9.我方承诺在近三年内,我司及我司法定代表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否则,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10.
(其他补充说明)
。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
地址: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5、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最高控制价编制说明、工程量清单excel和pdf、最高控制价excel和pdf已重新上传。
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平台下载查阅。
本答疑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答疑纪要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
福建省晋江市供水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
签字或盖章)
2026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