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安市城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的编号
为
南建标
[2026]
0
47
号
的
南安市蓝溪大桥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已由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
改投
[2026]8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安市城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南安市财政统筹
,出资比例为
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泉州市万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
勘察
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南安市蓝溪大桥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
2.2.
建设地点:
南安市
;
2.3.
工程建设规模:
桥梁总跨径
150m,上部结构采用3x50m钢结构箱型梁,拱肋采用箱型截面,“一”字型桥台,双柱式桥墩,钻孔灌注桩基础。桥面横向整幅布置,
总宽度
38m
,双向六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
40km/h;配套实施周边道路附属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为准
;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10802.64
万元
。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8768万元
;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
[岩土工程勘察(初勘及详勘)]、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方案设 计(含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后续施工全过程相关设计服务,并配合建设单位办理相关报批工作等
,
最终
以招标人提供相关资料及
实际需求为准
。
2.5.2.
内容:
(1)
岩土工程勘察: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地下原建构筑物基础
埋置分布现状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
,完成基础工程地质勘察并提交完整的详细 勘察报告,以便顺利完成设计工作, 以及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服务配合工作;
(2)
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桥梁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市政管线、
给水、排水、照明工程、市政配套设施、附属工程等专业工程的设计及估算概算
文件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技术规范,在此基础上投标人需满
足招标人对项目提出的专项设计要求,并配合项目相关专业设计(高压电缆等专
业工程)和招标人设计图纸的相关工作,直至完成项目全部设计相关内容;
(
3)后续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及与相关部门的设计编制、协调、汇报;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桥梁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市政管线、给水、排水、照明工程、市政配套设施、附属工程等专业工程,
最终
以招标人提供相关资料及实际需求为准
。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本工程计划于
/ 年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24
个月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
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市政行业(桥梁工程、道路工程)甲级。(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备注:
依据福建省住建厅《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质量精准化防控实施方案》(闽建科〔
2026〕4号),本项目勘察招标不再执行《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相关规定,不要求投标人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投标人应确保勘察成果真实、准确、可靠,土工试验能力须符合国家及我省现行规范要求
。
3.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桥梁或路桥或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4.
投标人及其拟
派出
担任本
设计项目负责人均
应具备
1
项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下同):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
五
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或取得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的单项合同范围内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市政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内大型标准的同等同类的道路工程和桥梁工程设计项目
,
其中大型设计项目判定单孔跨径
≥40m或多孔桥梁总长≥100m(满足任一即大型)。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6
月
2
9
日
08
时
00
分
至
2026
年
07
月
20
日
08
时
30
分
(北京时间,下同),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
下载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一个工作日
17:00 分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其他
本项目采用《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12部门关于全面开展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免责:减缴、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因为减缴、免缴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对实行投标保证金减免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保证金减免相关条款,并约定当出现法律法规中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投标人应当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明确需补缴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时限及未按期补缴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即视为承诺出现法律法规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负有责任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应当限时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各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将其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补缴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
5
000元;补缴时限: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7日内,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足额缴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叁万伍仟元整(
¥35000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6
年
07
月
20
日
08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quanzhou.gov.cn)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使用投标报名凭证(或签到凭证)进行电子签到,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
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
60 分钟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与
“投标文件固化”CA 数字证书一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支持远程签到及解密操作。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
”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7.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单位技术负责人无需到开标现场验证登记
。
7.3.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
/
,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
/
。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
建安投资估算
暂按人民币
8768万元
计,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暂定为
177.2365万元
,此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含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方案设计及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费用
(含设计变更、各阶段成果文件评审专家费和会务费、后续施工全过程服务、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报批工作等产生的费用,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并保证本项目设计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的要求
;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项。
8.2.
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 年修订本)标准收费的40%计取,最终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本费用已包含勘察人应缴纳的各种税费。本费用已包含勘察人应缴纳的各种税费。该勘察费已包含勘察人完成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内容,且勘察人需承担勘察所需用水用电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其
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
ggzyfw.fujian.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
、
南安市人民政府(
http://www.nanan.gov.cn/zwgk/ztzl/ggzyjy/
)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安市城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福建省南安市美林街道福新路
8号南翼汇金商务大厦27层27-A
,邮编:
362300
;
电话:
13860711889
传真:
/
;
联系人:
郑曙昀
。
招标代理机构:
泉州市万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福建省南安市普莲路
277号1001室
,邮编:
362
3
00
;
电话:
15606082345
传真:
/
;
联系人:
郑艳娥
。
项目负责人:
傅永慰
交易中心名称:
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
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至三楼
;
电话:
0595-86368987
。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
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南西路
41 号
;
电话:
0595-86390739、863907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