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狮市前坑片区改造项目(2025S-12号地块)
已由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闽发改备[2025]C071631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石狮市国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石狮市国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石狮市宝盖镇前坑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包含1#楼~3#楼、5#楼~8#楼、S1#楼、S2#楼及地下室;建筑总面积107255.28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28815.54m2,地上建筑面积75669.63m2);其中:1#楼24层,高度73.00m,建筑面积12427.65m2;2#楼23层,高度70.50m,建筑面积12298.22m2;3#、5#~8#楼建筑层数均为24层;3#楼高度74.10m,建筑面积11489.45m2; 5#楼高度73.10m,建筑面积11118.88m2;6#楼高度73.10m,建筑面积9817.84m2;7#楼高度74.50m,建筑面积10538.15m2; 8#楼高度74.50m,建筑面积10421.69m2;S1#楼1层,高度8.45m,建筑面积113.15m2;S2#楼1层,高度8.45m,建筑面积214.71m2;地下室建筑层数地下2层,建筑面积28815.54 m2;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①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包括地下室、上部主体、装配式工程)、屋面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包括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抗震支架工程等)、夜景照明、电梯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硬质铺装、绿化、围墙、绿化浇灌、景观照明、综合管网及海绵城市雨水系统)、智能化工程、标识标牌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总建筑面积107255.28平方米,高度74.5米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总建筑面积107255.28平方米,高度74.5米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 楼为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12298.22平方米(不含地下室)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322966907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77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1056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1)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其中2#楼 创优目标要求需达到泉州市“刺桐杯”优质工程标准;(2)装配式建筑须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4〕6 号)等现行最新的装配式建筑认定相关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体建筑面积(不包括地下建筑面积)81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07月01日09时00分
至
2026年07月06日18时00分
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
采取无记名方式
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6年7月23日09时30分
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第1标段800000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本项目(标段)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或②或③种的形式提交; ①采用现金形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②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可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具体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 (试行)》泉建筑 [2019]54 号)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年度投标保证金延期的通知》(泉建筑〔2021〕48 号)规定执行),但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 30 万元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补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闽建筑〔2020〕8 号、泉发改规〔2023〕5 号、泉建筑〔2020〕26 号、泉建筑〔2020〕68 号以及泉建筑〔2022〕24 号、泉建筑〔2022〕65 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年07月23日09时30分00秒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具体时间)
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
http://ggzyfw.fj.gov.cn/
)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石狮市国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湖滨街道子芳路512号7楼
,邮编:
362700
电子邮箱:
/
电 话:
0595-68870856
,传真:
/
联 系 人:
陈宜方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幢B1208-2室
,邮编:
362000
电子邮箱:
3992465978@qq.com
电 话:
18120615773
,传真:
0591-63511170
联 系 人:
曾信天(项目负责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8、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石狮市长福路 31 号原交通局大楼
联系电话:
0595-8386931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石狮市政务服务中心 5 楼(石狮市环湾大道锦峰花苑)
联系电话:
0595-83051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