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轨道交通2号线全线(一二期工程)--海沧商务中心站(海沧CBD)
物业区机电装修工程(1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E3502010201137421008
GD-20260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厦门市轨道交通2号线全线(一二期工程)--海沧商务中心站(海沧CBD)物业区机电装修工程(1标段)(施工)
已由
厦门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厦发改交能〔2016〕474号
批准建设,建
设单位为
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投融资
,招标人为
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地铁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厦门市
;
2.2工程建设规模:
海沧商务中心站车站附属为厦门地铁2号线。车站附属部分为地下一层,本次涉及的总面积880 ㎡
,本次招标金额约
510
万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海沧商务中心站(海沧CBD)物业区
装修、给排水及消防、动力照明、防排烟、智能化、FAS系统以及其它相关项目工程
等
。主要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技术标准和要求”
;
2
.4
招
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发布
。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BIM技术应用费一并发布;
2
.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
2
.6标段划分(如果有):
1
个标段
;
2.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合格标准和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等规定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要求
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施工资质证书对应的施工资质标准要求。(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
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或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联合体投标:
3.3.1
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
〔
2021
〕
138号)规定,本招标项目允许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与其在厦注册的子公司【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最终由同一集团(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由上述子公司或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类似工程业绩(简称“企业业绩”,下同)。
(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信用为准。前述信用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简称“信用”,下同)。
(4)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各方之间的母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3.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除3.3.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
(
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指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规定
的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
;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2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指联合体牵头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或已开通初期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业绩且工作内容至少包含通风、给排水、动力照明、装修之一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
.
7
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3.
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
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
.1
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7
月
01
日
9
时
00
分
00
秒
至
2026
年
07
月
07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xmzyjy.cn:9100)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本项目配套技术资料请于
2026
年
07
月
01
日
至
2026
年
07
月
07
日
(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0
0
分至1
1
时3
0
分,下午14时3
0
分至1
7
时0
0
分,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获取,逾期不予受理。未按要求获取完整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不予受理。
5.评标办法
和定标方式
5
.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
0
万元人民币【适用于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且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
。
□
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
。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
年
07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xmzyjy.cn:9100)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ujian.gov.cn)、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as.xm.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地铁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中路86号、88号
邮 编:361004
联系人:
潘先生
、王女士
电 话:0592-236567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文志安
驻厦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72号中闽大厦9层
电子邮箱:bjzcxmfgs@163.com
电 话:15859224988、18906010831
传 真:0592-5165617
联 系 人:洪培琛、刘盛劼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s://xmzyjy.cn:9100
联系电话:40099969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4层
联系电话: 0592-812352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 842 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 4 层
联系电话:0592-2677186/2677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