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 第一章招标公告
(市交易中心)江苏省秦淮河防洪治理工程(南京市秦淮东河一期工程)信息化工程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NJSL2601735-08SG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秦淮河防洪治理工程(南京市秦淮东河一期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以(项目审批文号:苏发改农经发[2025]3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秦淮东河一期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非政府投资:4.60%;政府性:95.4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秦淮东河一期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现对该项目信息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
2.2 招标范围:江苏省秦淮河防洪治理工程(南京市秦淮东河一期工程)信息化工程,本标段包括信息化基础设施、工程信息化平台、业务应用等。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3处流量监测、1处水位监测、6套高空云台和39处视频监控等监测感知;建设通信网络、网络安全、信息基础环境等基础设施。
(2)工程信息化平台:建设工程基础数据、监测数据、业务管理数据、外部共享数据、地理空间数据等数据底板;建设工程安全分析模型、视频AI识别模型、可视化模型等模型平台;建设知识库、知识服务系统、知识引擎等知识平台;建设基础支撑平台、物联网平台等支撑平台。
(3)业务应用建设。围绕工程建设期,建设工程建设精细化管理系统、工程监督管理系统、智慧工地系统、移动端等系统;围绕工程运行期,建设工程安全智能分析预警、工程运行监测、工程运维管理、综合决策、移动端等系统。
本工程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施工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2.3 计划工期:219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23605500.00元
2.5 工程规模:江苏省秦淮河防洪治理工程(南京市秦淮东河一期工程)信息化工程,本标段包括信息化基础设施、工程信息化平台、业务应用等。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3处流量监测、1处水位监测、6套高空云台和39处视频监控等监测感知;建设通信网络、网络安全、信息基础环境等基础设施。
(2)工程信息化平台:建设工程基础数据、监测数据、业务管理数据、外部共享数据、地理空间数据等数据底板;建设工程安全分析模型、视频AI识别模型、可视化模型等模型平台;建设知识库、知识服务系统、知识引擎等知识平台;建设基础支撑平台、物联网平台等支撑平台。
(3)业务应用建设。围绕工程建设期,建设工程建设精细化管理系统、工程监督管理系统、智慧工地系统、移动端等系统;围绕工程运行期,建设工程安全智能分析预警、工程运行监测、工程运维管理、综合决策、移动端等系统。
本工程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施工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2.6 工程类型:水利
2.7 其他说明: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项目负责人资格:1、具备一级建造师证书(机电专业或通信与广电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的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一个月(2026年5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
3、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②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1)(2)(3)条件之一:(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负责人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原建设单位同意变更手续办理已满6个月,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项目负责人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无在建工程:①通过合同完工验收(须提供参建各方盖章的合同完工验收证明);②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须提供以下资料:a.经建设单位确认的合同完工验收申请,b.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负责人撤出原在建工程项目的证明材料);③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停工事项在投标截止之前按照项目所在地的规定报相应管理部门确认(须提供以下资料:a.管理部门确认停工的材料,b.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负责人撤出原在建工程项目的证明材料)。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
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8年7月1日(含)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90万元及以上(金额以合同为准)的水利工程信息化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资审业绩与评分项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均不可兼得。注: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业绩,则投标人须为该业绩的联合体牵头单位(且该牵头单位承担的金额、类型均须满足上述要求),若投标人为该业绩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则不予认可。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②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必须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③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或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④本项目不接受近1年来(2025年7月1日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或处于处罚期未满的,在全国政府采购范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谋取中标的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投标人投标。(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07-16 09:3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是否两阶段评标:否;
是否评定分离:否;
7.2 具体评标办法: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1)投标报价:55.00 分 (2)施工组织设计:35.00 分 (3)投标人业绩:1.00 分 (4)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0 分 (5)项目管理机构:9.00 分 (6)投标报价合理性:0 分 (7)其他:0 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价算法 方法一:评标基准价C=A×K% ; 其中A 为最高限价扣除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后的算术修正值; K为权重系数,取值为90、90.5、91、91.5、92、92.5、93、93.5、94、94.5、95、95.5、96、96.5、97、97.5、98、98.5、99、99.5、100,具体数值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扣除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后的算术修正值; 方法二:评标基准价C=A×Q1 + B×Q2; 其中A为最高限价扣除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后的算术修正值;在初步评审结束后,B为剔除无效标后,各有效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所有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5<有效投标数≤10 时,取剔除一个最高评标价和一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10<有效投标数≤15时,取剔除两个最高评标价和两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15<有效投标数≤20时,取剔除三个最高评标价和三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20时,取剔除n个最高评标价和n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n=有效投标人数量×20%(去除小数取整数);其中Q1为权重系数,取值为45%、50%、55%,具体数值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权重系数Q2=100%- Q1; 评标价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扣除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后的算术修正值;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 C=A×Q1+B×Q2; 其中A 为最高限价扣除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后的算术修正值;在初步评审结束后,B 为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Y%的有效投标报价和无效标后,各有效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5 时,取所有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5<有效投标数≤10 时,取剔除一个最高评标价和一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10<有效投标数≤15 时,取剔除两个最高评标价和两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 15<有效投标数≤20 时,取剔除三个最高评标价和三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20 时,取剔除n个最高评标价和n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n=有效投标人数量×20%(去除小数取整数);其中Q1为权重系数,取值为 60%、65%、70%、75%、80%、85%,具体数值可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权重系数Q2=100%-Q1;评标价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扣除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后的算术修正值;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幅度为 Y%,当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一定幅度时(Y%),可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Y= / ,Y 的取值为 80、85、90,常规项目取值为 85,Y 值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选择;当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Y%时,B=最高报标限价(剔除不可竞争费)×Y%; 投标人的报价清单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修正了投标报价的,按修正后的报价作为最终投标报价。 特别规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于 1%扣1分,每低于 1%扣0.5分:不足 1%部分按比例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数。 |
| 2.3.3(2)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是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不超过300页,每超过一页的,扣0.1分,最多扣35分。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0~3.00) | 对项目的理解:结合本项目的建设目标和内容,针对工程建设管理需求、运维管理需求、技术标准的理解等进行分析,提出对本项目工作任务和需求的理解,以及技术标准的理解和响应。理解分析清晰、符合项目实际,且针对性提出科学合理可行或更优的建议解决方案得3分,有缺陷扣0.1~0.9分,无表述不得分。 | 3.00 | 施工总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0~6.00) | 重难点分析:结合本项目的建设目标和内容,综合考虑本工程建设周期长、运行环境复杂的特点,对本项目的难点和重点分析思路清晰、内容全面准确,对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应对解决保障方案。 1、考虑信息化基础设备先进性、稳定性和持续可维护性保障难点; 2、考虑建设期和运行期软件在长建设周期下的功能升级扩展与动态适配需求; 3、工程运行期,根据运行管理单位需求提供新开发软件及既有系统改造的保障措施。 针对每个重难点提出具体解决方案或提供相关保障支撑材料详细、可行的,得6分,有缺陷的扣0.1~1.8分,无表述不得分。 | 6.00 | 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0~6.00) | 信息化基础设施技术方案及工程信息化平台技术方案:1、针对本项目的信息化基础设施提供详细的方案,包括监测感知、通信网络、网络安全、信息基础环境,建设方案及设备选型方案合理可行、内容详实、准确到位,实施流程、安装实施典型图纸、安装调试技术要求等内容完整、科学、详细得3分,有缺陷扣0.1~0.9分,无表述不得分。2、针对本项目的数字孪生平台提供详细的方案,包括数据底板、模型平台、知识平台和支撑平台,建设方案全面、详细、科学、合理、有针对性、达到项目要求,得3分,有缺陷扣0.1~0.9分,无表述不得分。 | 6.00 | 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 (0~8.00) | 业务应用技术方案:针对本项目的业务应用提供详细方案,包括工程建设精细化管理系统、智慧工地系统、工程监督体系数字化系统、工程安全智能分析预警系统、工程运行监测系统、工程运维管理系统、综合决策支持系统、移动端,建设方案详实、科学、合理、可行,应对措施得当,可操作性强,完全符合项目要求,得8分,有缺陷扣0.1~2.4分,无表述不得分。 | 8.00 | 安全管理体系和措施 (0~6.00) | 项目进度管理及项目质量管理:1、具有详尽的实施进度计划,明确建设期、运行期各自工程计划,进度计划安排合理,措施得当、详实可信,得3分,有缺陷扣0.1~0.9分,无表述不得分。2、项目质量管理方案清晰、符合项目实际,且针对性提出科学合理可行或更优的建议解决方案,得3分,有缺陷扣0.1~0.9分,无表述不得分。 | 6.00 |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0~6.00) | 培训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1、提供培训服务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计划与保证措施。培训服务方案内容详实、合理可行,得3分,有缺陷扣0.1~0.9分,无表述不得分。2、提供整体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体系、资源配备、建设期及运行期保障措施,承诺长建设周期后运行期的进场设备仍具有先进性且软件功能满足运营单位要求。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详实、合理可行,得3分,有缺陷扣0.1~0.9分,无表述不得分。 | 6.00 | |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3人: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3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
| 2.3.3(3)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投标人自2018年7月1日(含)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100万元及以上(金额以合同为准)的水利工程信息化项目业绩,得1分,满分1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资审业绩与评分项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均不可兼得。注: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业绩,则投标人须为该业绩的联合体牵头单位(且该牵头单位承担的金额、类型均须满足上述要求),若投标人为该业绩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则不予认可。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2.3.3(4)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 |
| 2.3.3(5) | 项目管理机构 |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 (0~4.00) |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电子信息或通信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7月1日(含)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1100万元及以上(金额以合同为准)的水利工程信息化项目业绩,且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得1分。满分1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资审业绩与评分项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均不可兼得。注: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业绩,则投标人须为该业绩的联合体牵头单位(且该牵头单位承担的金额、类型均须满足上述要求),若投标人为该业绩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则不予认可。 3.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得1分;具有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CISAW)证书得1分,满分2分。 投标人须提供技术负责人近一个月(2026年5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 | 4.00 | 项目组成员(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除外) (0~3.00) |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专业、系统分析师专业、系统架构设计师专业、系统规划与管理师专业),每提供一类证书(每类证书不少于1人)得0.5分,满分2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少于2名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得1分。满分1分。 注:1、上述项目组成员一人多证不兼得分;2、投标人须提供上述项目组成员近一个月(2026年5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 | 3.00 | 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0~2.00) | 投标人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风险评估类一级及以上证书的,得2分。 | 2.00 |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2.3.3(6) |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 |
| 2.3.3(7) | 其他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 0512-58188512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秦淮东河一期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秦淮区磨盘街53号 | 地址: | 南京市秦淮区磨盘街53号 |
| 联系人: | 童晨 | 联系人: | 毛伟杰 |
| 电话: | 025-68687510 | 电话: | 02568687512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水务局(电话:025-52367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