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石墨制造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易制毒/易制爆/气体及危化品采购项目(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黑龙江省石墨制造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本项目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 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石墨制造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易制毒/易制爆/气体及危化品采购项目(二次)。
2.2采购内容:为保障《鳞片石墨球形化设备优化及工艺设计》科研项目的顺利推进,满足实验需求,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及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等,现申请采购一批易制毒/易制爆/气体及危化品,拟开展本项目采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参数 | 数量 | 单位 |
1 | 硫酸 | 95-98%,500ml/瓶 | 160 | 瓶 |
2 | 盐酸 | 优级纯,纯度35%—38%,500mL/瓶 | 150 | 瓶 |
3 | 高锰酸钾 | 500g/瓶,分析纯 | 25 | 瓶 |
4 | 硝酸 | 浓度68% 500mL | 120 | 瓶 |
5 | 高氯酸 | 500mL | 50 | 瓶 |
6 | 氢氟酸 | 500ml | 120 | 瓶 |
7 | 液氮 | 高纯,20L | 20 | 桶 |
8 | 瓶装氮气 | 高纯,40L/瓶 | 15 | 瓶 |
9 | 瓶装氧气 | 高纯,40L/瓶 | 15 | 瓶 |
10 | 硝酸 | 浓度68% 10KG | 1 | 桶 |
11 | 盐酸 | 分析纯,ρ=1.19g/mL,500mL/瓶 | 3 | 瓶 |
12 | 氨水 | 分析纯,ρ=0.90g/mL | 2 | 瓶 |
13 | 磺基水杨酸 | 分析纯,100g/瓶,100g/L 水溶液 | 1 | 瓶 |
14 | 硫氰酸铵 | 分析纯,100g/瓶 | 1 | 瓶 |
15 | 十二胺(阳离子捕收剂) | 需附带药剂说明,纯度98% | 15 | 瓶 |
16 | 草酸 | 质量规格99%,500g | 5 | 瓶 |
17 | 甲酸乙酯 | 质量规格99%,500g | 5 | 瓶 |
18 | 乙酸 | 质量规格99%,500g | 5 | 瓶 |
19 | 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 | C(NaOH)=1 mol/L,500mL | 10 | 瓶 |
20 | 氨水 | 30%—35%,500mL | 5 | 瓶 |
21 | 1.10-菲啰啉溶液 | 2g/L,500mL | 5 | 瓶 |
22 | 二水氯化钡 | GR,500g | 2 | 瓶 |
23 | 无水乙醇 | AR,500mL | 30 | 瓶 |
24 | 硫酸标准滴定溶液 | c(1/2 H2SO4)≈1mol/L,500mL | 5 | 瓶 |
25 | 高锰酸钾标准滴定溶液 | c(1/5 KMnO4)≈0.1mol/L,500mL | 5 | 瓶 |
26 | 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 | c(NaOH)≈0.1mol/L,500mL | 5 | 瓶 |
27 | 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 | c(NaOH)=0.5mol/L,500mL | 10 | 瓶 |
28 | 邻菲啰啉 | GR,500g | 2 | 瓶 |
29 | 硫化钠溶液 | 20g/L,500mL | 5 | 瓶 |
30 | 铅标准溶液 | 0.1mg/mL,500mL | 2 | 瓶 |
31 | 草酸溶液 | 100g/L,500mL | 5 | 瓶 |
32 | 无水亚硫酸钠 | 500g | 5 | 瓶 |
33 | 焦亚硫酸钠 | 500g | 5 | 瓶 |
34 | 氢氧化钠 | 500g | 5 | 瓶 |
35 | 苯酚 | 500g | 5 | 瓶 |
36 | 氢氧化钾溶液 | 浓度40%~50%,Ar,500mL/瓶 | 3 | 瓶 |
37 | 冰乙酸 | Ar,纯度≥99.5%,500mL/瓶 | 10 | 瓶 |
38 | N-甲基吡咯烷酮 | AR,纯度99%,500mL/瓶 | 5 | 瓶 |
39 | N,N-二甲基甲酰胺 | AR,纯度99%,500mL/瓶 | 5 | 瓶 |
40 | γ-氨丙基三乙氧基硅烷 | CAS 919-30-2, 99%,500g/瓶 | 5 | 瓶 |
41 | γ- 缩水甘油醚氧丙基三甲氧基硅烷 | CAS 2530-83-8,97%,500g/瓶 | 5 | 瓶 |
42 | γ- 甲基丙烯酰氧基丙基三甲氧基硅烷 | CAS 2530-85-0,97%,500g/瓶 | 5 | 瓶 |
43 | 氢氧化钾 | 分析纯,500g/瓶 | 10 | 瓶 |
44 | 盐酸羟胺 | GR,500g | 5 | 瓶 |
45 | 甲醛溶液 | 250g/L,500mL | 5 | 瓶 |
46 | 1-氨基-2-萘基-4-磺酸 | 250g | 10 | 盒 |
47 | 氟硅酸标准溶液 | 1mg/mL,50mL | 5 | 瓶 |
48 | 高氯酸镁干燥剂 | 100克/瓶,进口材质 ,COREY202001 | 6 | 瓶 |
49 | 二氧化碳吸收剂 | COREY-1型 ,250克/瓶 | 8 | 瓶 |
50 | 氨水 | Ar 500mL/瓶,25-28% | 2 | 瓶 |
51 | 甲酸 | Ar 500mL/瓶,90-95% | 2 | 瓶 |
52 | 乙酸 | Ar 500mL/瓶,99% | 7 | 瓶 |
53 | 氢氧化钠 | Ar 500g/瓶 | 7 | 瓶 |
54 | 十二胺 | 浮选药品500g*2瓶 | 2 | 瓶 |
3.合同包划分及相关要求
3.1合同包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即01合同包。
3.2最高询比采购限价:165,244元人民币。
3.3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内完成全部化学品送货至采购人所在公司的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分批次提供,项目实验急需时,供应商须在24小时内响应并安排送货。
3.4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大街288号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B1号楼3层。
3.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标准及采购人的要求。
3.6质保期: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生产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商,须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应包含采购内容里所有危化品),供应商为销售本次采购货物的经销商,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范围应包含采购内容里所有危化品)。持有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并具有满足本项目的供货和运输能力。
4.2业绩要求:供应商在近三年内(2023年6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1项类似本项目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供应业绩。
4.3信誉要求:
4.3.1近三年(2023年6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为准。
查询方法:中国裁判文书网-高级检索-全文检索(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裁判日期为采购公告要求时间。
4.3.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供应商须提供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查询方法:“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不得限制省份。
4.3.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查询方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企业名称一点击下方企业名称-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3.4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被列入供应商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
查询方法:“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搜索-网页截图;企业黑名单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搜索-网页截图。
4.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询比均无效。供应商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
4.5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不允许分包。
5.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6月25日0时00分至2026年6月30日0时00分。
5.2 询比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进行操作。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询比采购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供应商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0451-88330005(李女士)。
5.4 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供应商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供资料上传至采购服务平台。
5.5本项目无需递交采购保证金。
6.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2日09时00分;供应商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黑龙江交投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按询比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开启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7.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文件开启情况。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jygcg.ejy365.com/)上同时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其他说明
9.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采购服务平台(http://zc.hljsjtjt.com/)开展询比采购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参与询比采购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9.2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招标文件费用、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费。若存在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认定标准认定,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10.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石墨制造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大街288号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B1号楼3层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5645184647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联 系 人:崔先生 李女士
电 话:0451-55337711
传 真:0451-88100150
电 子 邮 箱:55553978@163.com
11.监督部门和联系方式
采购监督:黑龙江省石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大街288号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B1号楼3层
联 系 人:孟女士
联系电话:18245109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