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官田乡举洲村升级改造建设项目选取承建单位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原选取承建单位公告作如下变更:
1、原选取承建单位公告第十三条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①拟派注册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简称社保,下同)和住房公积金证明材料。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
现更正为:“①拟派注册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简称社保,下同)和住房公积金证明材料。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补缴的住房公积金不予认可)”
2、原选取承建单位公告第十五条中选取时间:2026 年6月29日10时00分。
现更正为:2026 年6月30日15时00分。
其他内容不变。此次变更作为本项目选取承建单位公告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官田乡田南村村民委员会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