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
(施工17-19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以《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宁水审发〔2025〕108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代理机构为宁夏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施工17-19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银川市、吴忠市、石嘴山市等
项目概况及规模:大清渠改造段设计流量15~4立方米每秒,第二农场渠改造段设计流量36.8立方米每秒,暖泉渠改造段设计流量5~1.5立方米每秒,汉延渠改造段设计流量24立方米每秒,惠农渠改造段设计流量97立方米每秒,昌滂渠改造段设计流量31.5~27.5立方米每秒,东干渠改造段设计流量54立方米每秒;支渠改造段设计流量1~3.5立方米每秒。
招标范围及内容:东干渠桩号0+700~14+700段渠道衬砌、渠系建筑物、巡护道路、安全防护措施、机电设备及安装、金属结构及安装等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公告划分为3个标段,分别是施工17标段、施工18标段、施工19标段,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施工17标段:桩号0+700~4+483段渠道衬砌、渠系建筑物、巡护道路、安全防护措施和清水沟渡槽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18标段:桩号5+487~7+485段、7+988~9+490段渠道衬砌、渠系建筑物、巡护道路、安全防护措施和郭桥联合闸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19标段:桩号10+000~11+900段、12+900~14+700段渠道衬砌、渠系建筑物、巡护道路、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7月10日23时59分至2026年07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②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单)形式,③银行保函形式,④融资性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4.1项。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在本项目发布媒介以公告形式发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
(1)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
(2)本项目依托电子交易系统依法开展招投标交易活动,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093、0951-68911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不见面)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8月05日09时00分
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在此时间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活动。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每标段人民币10万元整。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联系电话:0951-5552265。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159号
联系人:邹璇
电话:0951-5552506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宝湖海悦9号楼1801室
项目负责人:王丽敏
联系人:王丽敏、何静、吴佳丽
电话:19509518521
宁夏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