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芦溪镇双峰等3个村单村供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芦溪镇双峰等3个村单村供水工程已由平和县水利局以平水审批〔2025〕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鼎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平和县芦溪镇双峰等3个村单村供水工程平和县芦溪镇双峰等3个村单村供水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平和县芦溪镇双峰村、村坑村、梨坑村;
2.2 工程规模:平和县芦溪镇双峰等3个村单村供水工程主要涵盖双峰村、村坑村、梨坑村共3个村4个供水工程,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简易拦水堰5座、新建蓄水池4座、新建水厂围墙4处、新建一体化净水设备含消毒设施4套、新建输配水管道26501米及其配套设施。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4990980元(含暂列金230000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平和县芦溪镇双峰等3个村单村供水工程施工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指的范围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5 最高控制价:4990980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230000元(含暂列金230000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 223-2025)、《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SL/T 631.1~631.4-2025)、《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安全设施验收导则》(SL 765-2018)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5.00%≤k<9.00%]。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6月25日00:00:00时至2026年07月20日09: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漳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zfwzx.zhangzhou.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7-2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zfw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zfw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6-07-20 09:00。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9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
8.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