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GC532300202600193001001 |
| 标段名称: | 楚雄州绿色水电硅材一体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配套充电站工程)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6-29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7-17 09:00 |
| 开标地点: | 禄丰市1号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000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采用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实施。(1)设计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含限额设计、设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配合及后续相关服务、组织图纸审查并通过、设计优化、设计变更(如有)、竣工验收等);(2)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设计优化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并负责一切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审核等工作,确保各用电工程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并通电。(3)采购范围包括完成本项目设计范围内所列设施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培训、验收、交付、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以及质量保修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4)充电设备的安装、调试部分:按照招标人要求直联接入政府相关平台或企业运营维护管理平台,为招标人提供至少1次的数据迁移服务,保证设备与相关系统实现互联互通,顺利运行交付使用。投标人承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以及工程质量保修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控制全面负责,配合招标人完成办理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所有内容等。
其中电力工程施工部分:①采购范围包括完成本项目设计范围内所列设施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培训、验收、交付、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以及质量保修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②充电设备的安装、调试部分:按照招标人要求直联接入政府相关平台或企业运营维护管理平台,为招标人提供至少1次的数据迁移服务,保证设备与相关系统实现互联互通,顺利运行交付使用。
建筑工程施工部分:建筑改造现有2层框架结构建筑3099.18平方米、场地硬化铺装、绿化等涉及土建工程部分,具体以最终设计内容及数量为准。
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招标范围的权利。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楚雄州禄丰市金山镇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若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两项资质要求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注: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至现场出席开标会,也无需递交公司相关证书原件;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若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贯穿招投标工作和工程建设全过程,若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行政监督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
| 资质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合法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与电力施工项目经理为同一人)资格要求:须具备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最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牵头单位)
(2)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最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电力工程或电气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提供最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设计单位) |
| 业绩要求: | (1)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提供):2023年以来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电力工程设计或充电站工程设计等),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2023年6月起新成立的公司业绩不作要求)。
(2)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023年以来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施工业绩 (类似业绩:电力工程施工或充电站工程施工等),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2023年6月起新成立的公司业绩不作要求)。 |
| 其他: | 其他详见招标公告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07-17 09:00 |